我雇过律师,交了律师费,但没给我开发票。到法院立案后,又按法官的指示让我修改了原来的起诉请求,对方提供的是***证据,伪造我的签字,但我雇的律师装没看到。我第一次打官司,真不懂,于是乎就败诉了。正义的好律师及其稀少。
现实中好的律师极少,見钱眼开的多,有一次我因家庭婚姻找律师,他们不接,待我说到倾家荡产,也要打时,他就来劲了,因为你舍得出钱,还有一次债务纠纷,有明显借条,我和他一说。他就把事情说得很难很难办,为他多要钱造势,如果是刑事案,如果不在背后多拿很多钱,决,绝对是-付御用律师的嘴脸,我碰到的律师真不是什么好東西!
律师这样违法。可向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投诉。如果庭审时发现,可以直接向审判长投诉。
《律师法》第39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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