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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1.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商品房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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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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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时需要交定金。

贷款的话,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交纳首付,并同时签银行贷款合同,如果不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在正式网签合同之前,开发商购房人签订的非正式购房协议,签订认购书时,购房人同时需交纳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认购书对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具有约束力。至于认购书是否可以视同为商品房销售合同,这个需要根据认购书的具体内容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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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如果认购书具备下列主要内容,并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该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不是。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两份独立但又有一定能够联系的的合同。

1、独立性。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

2、关联性。认购书的签署,是为了约束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能够在认购书确定的日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一方未按约签署,则构成违约,需要根据认购书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是的,认购书是认购书,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 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样,有本质的区别。

认购书只是开发商自己印制的购房协议书,只证明你和开发商有这么一个交易,证明你在开发商手里认购了此套房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统一印制的,也就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只有你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层面上才会真正的认可此套房产属于你,才会给你下不动产权登记证(房本),也会为你开具正式的购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