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所收的30%是不合法的,无论国家和各省的律师收费标准,均没有按照标的30%的收费,除非风险代理案件。建议你最好到当地的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律师,他们是国家支付费用,你们不用出一分钱的。
我以前供职的公司,因为外边很多债权,要不回来,眼看成死账了,有律师愿意接单,收50%(含期间发生费用),老板想了一下,同意了。不管怎样,收回了一些款项。如果没有律师,光靠自己,基本上没有希望了。
在国内,很多事情不规范,欠钱的是大爷,没有律师,有些事真的没有精力去办,或者根本办不成,他们取得报酬也是应该的,至于比例,只能说自己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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