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离婚了,还计较拿点钱干嘛!快点饶了儿媳吧,给儿媳留个好念想,留个好口德,说不定对儿子儿媳将来复婚有益处。
离婚了,受伤害最大的是你的儿媳,你们家适当给点补偿也是应该的,更不应该说儿媳隐藏了钱财。
离婚一方取出存款并说已花完怎么办?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恶意转移存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一并提起另一个诉讼要求收到存款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比如,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账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对策: ①在知道一方***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可以接受查询申请。
②仅知道***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不予查询,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③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行,***无法调查。
(2)将共同存款存于他人名下,造成***不能处理的尴尬局面。
因此,不应无条件地认为,是否属案外人的财产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故***肯定拒绝查询案外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律师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财产查询工作,并在必要时一定做到申请***到银行调查取证。
(3)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声称已消耗完毕或大部分用完。
针对这第三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论: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婚前的合法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分割财产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你上诉了,二审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讲事实,讲证据,在法律上能够成立,依法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裁决是不会存在错误的。要有错的话,就是离婚的双方混淆了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又拿不出证据,把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谁也说不清,***才会这么判的。
你不服***一审分割财产的判决,肯定是你对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保留证据。比如说,婚前首付买房的证据,以及其他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对方混水摸鱼,把个人婚前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你才会不服一审裁决的。
要想得到二审分割财产的公正裁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就要负举证的责任。你只有找出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能够***信,才能得到二审的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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