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下,这个是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千万不要被蒙蔽,写了什么申请,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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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定补偿,这个是最低标准。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每满一年工龄,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也就是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大部分企业都是给的法定补偿,也是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
第二,协议补偿,一般要高于法定补偿的标准。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还算比较好,不是破产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很多企业鉴于各方面的因素会与员工签订协议补偿协议,其补偿标准一般要优于法定补偿标准。这个主要看你所在的企业和你个人的运气。
第三,个人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建议。职业生涯中,如果不是因为个人主动离职,被动解除合同,虽然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也没有必要过多的纠结于这个事情,一定要往前看,抬起头,现在的社会只要肯干,就业机会非常多,如果个人素质非常好,说不定还会能闯出一片很不错的天地。如果一直纠结于与原单位的纠纷之中,或者个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对个人是一种很不利的局面,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多,还是心理上的压力。所以说必须要往前看,尽快从这些阴影当中走出来!
放心吧,中国经济正在腾飞发展,大好机会在等着你,没有必要怨天尤人,走出去前面又是一片大好河山!
祝你尽快走出困境,迈向人生的又一个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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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以什么理由让员工离职呢,如果双方协商,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也有可能公司存在违规辞退员工,这个就存在举证的问题,如果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实践当中,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果双方协议内容是补偿,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看是否签了离职协议,是否做出约定。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较长涉及2008年之前的,分段计算;取决于该月平均工资是否存在高于当地三倍社平工资,2008年后的工作期限月工资三倍封顶。
谢谢邀请:
其次,这次公司提前协议解除合同,自己应吸取什么教训?再去其他公司工作,自己就有了一定的知识。
最后,你自己分析一下,协议离职和按合同条件离职,那个对你比较好些?你选择那个。如你与公司协商不一致,就是去当地人力***和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回答是个人观点,有不对不妥之处敬请谅解!谢谢!
合同没到期、是双方协议的情况下、那一切都是在协议情况下的……
我本人认为:合同没到期、是用工方先要解除合同、用工方违约在先、
先讲好赔偿、补偿、再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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