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放的长远一些,***审理案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程序合法是一个细节与过程,只要双方都认可,出示一份或者两份判决书都不重要。把精力和重点放到有效的地方,有时候细节的处理和问题会将事情带到无休止的浪费时间上面。最重要的是会使人心情变纠结了。
程序合法,因为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而向******,***已经分别立案,但因为当事人一样,又是就同一事实而发生争议,既然如此,合并开庭审理,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同时这也是符合法定程序的,又因是两起案件,所以分别下判决!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你的问题,并案审理后,分别以原告,被告的名义下了判决?但是二份判决是一样的?如果这样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问题,如果判决内容不一样或者案号不一样,那就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上一级***或者同级检查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也可以上诉。
【1】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一审***提起诉讼。
【2】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3】上诉者,不能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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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头像关注,以免以后找不到。西安律师杨蓓为你解答,仅供参考。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向******的,***的时候需要携带起诉状,***,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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