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重新审视犯罪事实,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思维,推断罪犯所犯之罪有无冤情,如有冤情,可向法官提供线索,避免冤案的发生。对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刑,也如实的向法官提供真实的犯罪情节,律师千万不能为了几个臭钱,伪造***证,帮助罪犯减轻罪责,扰乱司法,这样没良心的律师应该与罪犯同罪,这样的律师只能制造冤***错案,使罪犯得不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使社会失去公平、正义,使法律失去威严,使国家蒙受最大损失,使国家和法律失去民心。律师应该是使案件回到客观公正,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应干扰司法,做罪犯的帮兄。只有这样,律师也才会对社会有价值,社会也才会有公平、正义。
说实话,我对律师的节操没啥信心,不过这也是市场规律吧,顾客是上帝嘛。还不是雇主想要什么结果,律师就往哪方面努力,难道有罪的当事人想要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还能主动揭发他、把他送进监狱?我们当然希望如此,但是律师们是不可能这样做,要不然饭碗可就砸了!
美国的律师该怎么做我不知道,我只说在中国法治环境下本人的实务做法:1、当事人是否有罪,须经法院最终裁判确定,而不是律师来定。即使律师内心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职业的要求,亦只能做罪轻甚至无罪辩护(从证据是否充分或程序是否正当等角度),尽可能争取得到轻罚的效果,而不可能担任第二法官的角色。2、除非当事人准备、正在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否则律师没有向司法机关告知的义务!3、我国现在环境下,律师与检察官、法官并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制度存在!目前不需签订什么保密协议!
如果律师真的这样做了,不利于当事人,那他以后就别在圈子里混了,一个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律师,没人会让接案子。另外说一个,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在法庭上被审判,他也是要有律师的,自己不请的话国家就会帮你请,并且会做有利于那个杀人犯的辩护,至于法官***不***纳,那是法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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