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请律师是他的权利,不会影响结果。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不交的理由!需要沟通。走法律程序是下策,物业公司要从自身找原因,借助业委会进行沟通!即使走法律也要业委会支持才有胜算!
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一个业主的义务,怎么交物业费还需要双方交流?喝多了吧!你认为物业费收的不合理,你有很多办法维权,网上不是有很多“专家”教大家怎样对付违法的物业公司吗?你没有看?他们教的很多招,唯独没有让你赖物业费这一招!物业公司既然委托律师催费,看来你差不多是一个老赖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老赖,赶快准备证据,和物业公司打官司吧,赢了替你高兴,输了,千万不要说物业公司买通了法官!
物业服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人们生活质量提高或者对美好生活的要求。那么,为什么不要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物业市场化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这些年,我国城镇化进程非常快,有好多新型市民,虽然举全家之力购买了楼房(或者是首付),可是,生活的开支却是每天都要发生的,城市不同于农村,随便捡几个木柴或牛粪就可以烧火做饭,还哪有能力享受生活,可现在干什么都要钱,就是拉屎拉尿都要钱(自来水、污水处理),这些支出在以前是可以避免的,更不用说***为我,我为***的服务了(以前他们根本就没有见过这种服务),所以心里十分不平衡,这时,物业费又来了,这就成了总的发泄口和出气口。也难怪,如果在以前,随地大小便、乱停乱放、人畜同院都不会有人管,可是,现在物业公司干的这些事,他们认为根本不需要反而是限制了他们的自由,至于维护维修保养之类他们更是看不到的,这样的话,就不需要支出物业费了,还要物业公司干啥,可是,小区没有物业服务是绝对不行的!所以,不但不能取消物业,相反还要强化物业管理,把物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现在各地业主呼吁取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威慑业主,业主要切实收集好应诉证据,依法***。
这个问题很深奥,律师是***重点监管行业,规则制定初衷必然是为了保护行业良性发展,实行政府定价,秉承公平正义,不搞唯利是图。
动了谁的蛋糕? 只能说与民间借贷有关。代理出借人的借贷官司很多都说不清,正常人拿死工资哪里来的一千多万去借人,可能存在暴力催收,非法讨债,虚假诉讼的嫌疑。国家治理民间借贷,从借款欠款双方都不好监管,常常从律师这方面入手。这次出借人那边舍不得出代理费,律师还被卷入其中,坑惨了呗。
1.任何一个市场都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同样,除公益法律服务外,市场上的法律服务应该体现服务包含的价值,否则就是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同行,不尊重法官,不尊重当事人。2.劳动成果要尊重,法律人的劳动成果在没有其他更好的评价体系的情况下,律师费评价就是最好的。3.这个案件关键是争议标的大,只收五千元也代表着这位律师不会付出更多的劳动,作为一个正常人,收费与付出应该是匹配的。不匹配就间接说[_a***_]师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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