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土地属国家所有,村集体所有。 一,我们国家土地,矿山,水源,江河湖泊,森林等等,其属性为公不姓私。 二,土地属公有,买卖农村耕地与法无据,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农民土地,可依法流转经营权,受益权。 据上概述,买卖土地,包括其国有,公有***均属违法,若情节恶劣,破坏国有,公有***,还要视情节,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你好,农村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如果以买卖方式签订协议则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是无效的协议,但是土地可以***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因此可以签订流转协议。
参考法律: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土地流转协议》最简明实用的写法(范本)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
甲方(转出方):张大山,现住东山县西山乡北山村4组,***号222222222222222222
乙方(承转方):赵大海,现住东山县西山乡南山村5组,***号222222222222234444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协议如下:
1、流转土地名称:水田;坐落:北山村东洼子;实际面积:7.8亩(承包合同面积7.5亩)。四至:东邻斗渠,西邻农道,南邻王小红,北邻王大红。
你好!这是我之前用的,合同希望对你有用
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农村田地买卖协议怎么写?
农村田地的买卖,其实就是咱们说的土地流转。买地、卖地是农村的说法,而且农民买卖耕地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至于说流转协议怎么写,我们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拟定。
1、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情况,流转地块的详细情况。比如面积、地理位置、地力等级。
2、流转期限和价格。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流转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就是不能超过2027年,但是现在已经顺延到2057年了。即便如此,还是不建议流转期限超过30年。因为物价、通货膨胀、种植收益等变动太;
其次是流转的价格,这个必须标注,而且要注明是每年一付还是一次性付清,减少后期的经济争端。
3、流转土地的用途和流转方式。流转的用途一定要写明白,本来想进行常规农业种植流转,如果受让方种植果树怎么办?所以,流转用途要写明白。而且,还要写明白一旦更改土地用途要接受的违约责任。
4、到期后上附属物的处理以及耕地复原的费用等,也是需要写清的。否则,耕地破坏较为严重,但是合同中如果不写明的话,后期容易出现矛盾的。
5、流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村委会和乡镇***各存档一份,这也是合理的。而且,本身土地流转就需要向村委会和乡镇***备案的。
原发包是原生产队发包出去的,大队只有一个鉴证权,这是62年就固定的管辖权。后法也是规定的两个集体,村里只有行***,没有直属权,是一个生产队的田地养一个生产队的人,是归村里收是乱了方寸的,村里不应有这个权……,村里只有征收和入股的权,就是征收了也要给钱本户和组集体讨论怎么给才对,村里没有一手遮天的权力,何看他们现在还拿高工资又有退休金组和老百老是什么也有,有也是少得'可怜,他们本是为老百姓的,只有为老百姓创造更多的***事业等等,才是手挽……
关于土地流转(通俗讲就是承包土地)这种事情在农村是司空见惯,因而流转纠纷在所难免。
首先,我们要确定流转土地的所属者是谁,也就是说这块地到底是谁的?是村民个人的,还是生产队集体的。
然后确定有没有纸质的承包合同,合同是和谁签定的,签了几年。如果说承包合同是和个人或者是生产队集体签定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村委是没有权利收回,当然如果是***要征地那另说了,我们老百姓肯定要配合***的规划,当然***也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不是***行为,是村委等其他组织强行收回土地那是不允许,一切按照合法有效的合同走。
因为土地承包和村委不产生直接联系,主要是承包方和被承包方的事,说白了土地使用权是村民个人的,村民爱租给谁就租给谁,当然是在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上,村委只能在土地管理上来约束承包方某些不合法或者说不恰当的行为,比如在农用地上大面积盖简易房,做一些垃圾回收的生意等破坏环境和村容影响的事。在有效合同没有到期之前,村委是没有权利收回土地的。
当然农村问题不能说的这么绝对,很多事情也许另有隐情,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才能有效[_a***_]。
我来答!我是春光秋月,从事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多年,欢迎大家关注。
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承包合同不是唯一的衡量依据。
很多因素决定合同是否有效,无效合同或到期合同村委会都有权收回土地。
家庭承包方式:
1.承包方是否有权参与分地,比如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2.是否是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允许收回的土地,比如“整户消亡”和“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形。
其他方式承包:
1.口头合同或收款收据约定合同是否到期;
2.承包方是否违反土地的农业用途;
3.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背;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所以根据题设的相关信息,很显然该村民当初已经和土地主管部门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双方应该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并且允许该村民合理合法使用该土地直到现在。但是是否现在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呢?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有效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有效期限为30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有效期限为30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有效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所以应该视该村民承包的土地为哪种类型,并判断是否在有效期限以内,如果在有效期限以内,那么村委会无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如果超过承包有效期限,则村委会可以依法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不知道提问者所谓的“买断”是什么意思。只听说过体制内工作人员“买断工龄”,没听说过买断农户的承包地。
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也就是全体村民的,农户只有使用权,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所有权性质不变,就是农户的承包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户只有使用权。所以,不能买卖。题主所谓的“买断”如果指土地所有权,肯定不行。
但提问者的“买断”如果指租赁是可以的。但揣摩提问者的意思,是要把农户的承包地永久性使用权买断,就是把农户的承包地变成自己的承包地。可以不可以呢?
我们还是再到《土地承包法》的条文规定里找一找,看有没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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