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一点,不是律师不懂相关的法律,只是说一下自己的看法而已
你老公有两本结婚证,这就很奇葩了,为什么会取得第二本呢?难道民政局没有婚姻登记记录?如果有,这岂不是在支持重婚。如果没有,现在的时代,卖菜的都能看到自己之前都卖了啥,表示不理解。
所以说,你老公的结婚证应该有一个是***的,那么他为什么做个***的给你看呢,很明显,他是想让你知难而退了,至于你怎样选择的,那就是你个人的事了。
他已经找了律师,也就是说,你们已经打起了官司,那在这两本结婚证书中,肯定有一个是不合法的了,看律师的语气,应该是你不受保护,难道你是小三
也许是自己愚笨吧,总感觉这里面有想不通的事,就是说,本应该是你赢的事,为什么律师会这样说,他的根据是什么呢,如果你老公的证书都是真的,那么他还有跨国婚姻史吗
同时感觉,你好像也在有意隐瞒什么,你只说了律师说的话,没有说明原因,既然你想了解最终的结果,就应该把问题一五一十地讲出来,这样从法律、从道德、从***上都能得到最明确的答复和支持。
总之,如果你想真正的得到答案,还是建议你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说出来。既然你是受害者,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为律师收了你老公的钱,要替他打赢官司,当然要这么说,能直接把你吓回去,就不用费那么多劲了。话说回来,你最好也请个律师,有些情况你不懂法律,很容易掉进别人设的坑里!再补一句,对方律师的话你也信?单纯!
你老公有两个结婚证,有两个女人的婚姻,就是典型的重婚罪,而且有两个结婚证,这两个结婚证就是最好的物证。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度,凡是重婚违反婚姻法的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你老公的律师说你百分之99,99的不能胜诉,实属胡扯,现在有很多的律师为了挣钱,胡说八道,为了挣钱不顾礼义廉耻,不顾国家的法律,指鹿为马,没有做律师职业道德的底线。
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官司,房产官司,他把房子卖了以后就后悔了,还想要回来,是小产权房子,我反对他这样做。
因为根本打不赢这样的官司,我朋友却说,我已经咨询 律师了,律师说咱们有百分之百的胜算,我说不要听律师的胡说八道,他是想挣你的律师费。
我朋友不信,官司打了一年多,一审二审,还上省法院申诉,折腾了一年多,终于彻底败诉,律师费,***费,差旅费 ,花了好几万,这样的律师太坑人。
你老公的律师多少还有一点自知之明,不敢说有百分之一百得正确,剩下的那一点就是你官司胜利的时刻。
打官司不要听律师瞎忽悠,既然已经***了就应该认真的准备好,***的文本,找好人证物证,尤其是跟他结婚的另一个女人的证据。
我是99随便,我来为您解答。
有人或许会疑惑,同一个人为何有两本结婚证?
这种情况,现实里真的有!
张某,36岁,原籍河南洛阳,在昆山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自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分别与昆山女子任某,河南洛阳女子陈某,安徽阜阳女子王某,领取了结婚证,并分别有了孩子,更奇葩的是,他将三名女子的家安排在方圆一公里范围内。
最终,2018年7月,张某的重婚行为被三位妻子发现,张某因此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原来,张某利用各省民政部门资料不联网,分别在三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三本结婚证都是真实有效,但他这种行为却属于重婚,因此被判刑。
题目中描述情况,老公有两本结婚证,理论上有可能。
也就是说,这两本结婚证都可能真实有效。
谢邀。
可以走法律程序。重婚罪属于可以自诉的案件,可以向******要求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认定的重婚有两种形式,一种就是直接的结婚登记。另一种则是没有结婚登记,有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如果老公有两本结婚证,同时与两个人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典型的重婚行为。律师认为不构成重婚罪,这个你可以跟他好好探讨,律师应该会给出他的判断理由。不过,既然已经提起[_a***_],那就按正常程序进行即可,是否构成重婚罪还得等***判决。
这个定位是厚今薄古了!重婚罪是解放后才诞生的,鲁迅1936年就去世了,你拿过去的婚姻制度硬塞进了今天的婚姻法,那是乔老爷乱点鸳鸯谱了!
民国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是个巨大的进步。在几千以前中国都是一夫多妻制,在南宋以前(老百姓)是乱性和婚姻共存的。在汉唐时是乱性的!譬如:大将军卫青、皇后卫子夫都不是一个父母,只知道其母卫媪;汉武帝刘彻的母亲王志在进宫前就生下一个女儿,王志还有同母异父的两兄弟。唐朝的乱性就不说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据《周礼.地宫》中记载,每年三月三,有一个叫“春社”,(庶民)男女都要到野外去苟合生子,不去要受处罚的。所以,老子、孔子、孟子、鬼谷子都是野合的,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
所以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事,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衡量过去发生的事,并且用自己的道德情操来平衡所有的事!
不知用现在的理念问过去的问题!鲁迅许广平时代,并未彻底摆脱中国封建意识,一夫多妻是普遍现象,越是经济自由的人,妻妾就越多,而中国的精英阶层多是一夫多妻。另外,当时是否有《婚姻法》尚不得而知,即使有,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也难实施。郭德纲挂在嘴上的“我师傅留给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侯震”就是侯宝林大夫人的孙子,而侯大夫人与其她两房夫人与侯宝林一直生活到解放后才按照人民***的要求分开过的。所以,鲁许同居在当时不构成重婚罪。相反,鲁迅与前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婚姻,而与许广平则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新式婚姻,在向往新生活的一代新人中,非旦不被诟病,而被三年为楷模。这与当下官员包二奶,有钱人养小三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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