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自由职业,是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要想当好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斯伟江律师在辩护
一是做好自己这个产品。你自己就应当是高品质,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士,不能一知半解,在法律专业和理论素养上要有很高的养成,不断的训练自己的思维,做到理性、理性、再理性、甚至要达到极致的充分的纯粹的理性,才能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才能梳理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现象,掌握主动。
二是要选好入门的领路人。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就取得了律师的入场券,但律师都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实习,万万不要马虎应对,甚至挂证实习,多花些精力找到合适的指导律师,将来对你的专业发展会有很大影响的。
廖海军及其辩护律师
三是积累人脉***。你的同学、你的老师,你的熟人,你的第一批客户都是值得你认真对待的。慢慢的树立你的形象,你才会源源不断的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四是做好吃苦的准备。律师入行前三年,可能也就只是混个饭饱,五年时间可能才会有所起色,不要期望太高,而是要脚踏实地,融入社会,积累经验而又能坚持自己的选择,是很不容易的。
五是要有强烈的市场意识。既要懂专业,又要懂营销,还要敢于去竞争开拓,否则守株待兔会一事无成。这些需要实践去历练,需要时间去积累,能坚持下来的律师,总会有所成就。
律师也是劳动者中的一分子,是实实在在的在社会生活和市场竞争中实践法律的法律人。不要太高估自己,也不要贬低自己,律师们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是堂堂正正的法律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英语好的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你要知道你是在中国。外国人和企业来中国,也需要聘请中国律师辩护,使用中国文字和汉语,记住,法官是中国人。同学,从现在开始培养你的垂直细分方向吧。
对于违法者的隐私是否应该尊重的问题,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等,但没有规定可以示众。
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希贵副教授也认为,当事人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对他应该进行处罚,但不能法外再执行,也就是给他一种强迫的方式。他举例说,在古代,不管是中国还是在国外,都有一种刑罚,就是丑辱刑,专门对一些罪犯进行侮辱、丑辱,使他们丧失人格上的尊严,“这不仅是隐私权,而是应当作为一个人格尊严看待,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人格尊严都是重要的,老百姓有他的尊严,罪犯也有他的尊严,这些问题应该有法律的规定进行保护。”
斯伟江指出,我国早在1992年就提出人格尊严权的问题,事实上,每个公民都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比如闯红灯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闯红灯也游街示众,你会怎么样?”
而上海市袁圆律师事务所徐小珍则有不同意见。她认为,隐私和人格侮辱是两个问题,示众是人格尊严的问题,而隐私权则牵涉涉案人员的个人行为,而非其个人身份。“如果我们把曝光违法人员身份视为侵犯隐私,我觉得这不合理”。她认为,警方和媒体的做法涉及人格侮辱,但并不涉及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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