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刘鑫,已经庭审结束,你觉得应该赔偿多少钱呢?
江歌遇害,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事,也是让人十分痛心的事,而更让人痛心的是,作为另一当事人的刘鑫,却在江歌遇害案中,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十分垃圾的角色,非常丑陋的角色。从江歌遇害案中,让人看到了一个无情无义无良无德的刘鑫,一个永远不能与之交往的刘鑫。
对江歌妈妈来说,赔偿再多的钱,也无法将女儿的命“买”回来,也无法再听到女儿的声音,无法无天财看到女儿与妈妈撒娇的样子。但是,对刘鑫的追索,一定不能放松,也一定不能降低标准,而要顶格追索。这些钱,哪怕拿来捐赠掉,也决不能让刘鑫沾任何便宜,而要通过赔偿,让刘鑫知道做一个恶人要付出的代价。
作为曾经的江歌的好朋友,在自己的男朋友有杀人倾向的情况下,竟然不告诉江歌,且在男友要***时,将江歌关在门外,任凭江歌被自己的男友***。更可恨的是,事件发生后,竟然从没有认错,甚至借江歌遇害害与不良机构合伙赚钱。这样的人,如果不在经济上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追索,别说对不起江歌,也对不起刘鑫自己的丑恶行为。
目前,江歌妈妈提出来的是200多万,我认为,可以追回更多精神损失费,放到300万以上。在追索完经济赔偿责任后,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将江歌关在门外,可以认为是与其男友合谋***刘鑫的。不然,为什么要把江歌关在门外呢?要知道,那可量江歌的房子,而不是刘鑫的,将江歌挡在门外,分明就是合谋***江歌嘛。
在四月十五日,在江歌遇害1624天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终于庭审结束了,审判长最后宣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将择期宣判。确实双方的意见完全无法达成一致啊,因为刘鑫方面的辩护律师提出来的是无责无赔偿,江秋莲女士提出来的是有责要赔偿。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当然对于江秋莲女士来说也不会去接受调解,一定要寻求法庭一个公正的判决。
江歌在日本如何收看这个过程,我们就不再叙述了。但是我们知道陈志峰是刘鑫的男朋友,凶手的目标本来是刘鑫。但是刘星却躲进屋子,将门死死扛住,最终导致江歌被凶手残忍的***。在凶手走后,刘鑫既没有叫救护车,也没有就***的原貌给警察进行描述。这一切的举动确实与着江歌的死亡有着因果关系,自然应该给予江歌的母亲进行赔偿。
那么在江歌遇害后,刘鑫的举动就更加恶劣了。她先是准备掩盖真相,将过错直接引向了江歌,之后为了降低自己的责任,不惜污蔑江歌是同性恋,之后又对着江歌母亲进行各种的攻击和污蔑。这一系列的举动损害了江歌的声誉,也造成了精神损失,自然也需要进行赔偿。
江歌遇害案发生在日本,为此江秋莲女士需要往返日本多次,去处理江歌遇害的后事以及追究凶手的各项责任。刘鑫作为责任人之一,那么这些费用也确实需要刘鑫部分承担。
所以我们看到了,侵权责任的认定是扎实的,刘鑫的所有行为都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过错。江秋莲女士提出的赔偿诉求,总金额超过203万。包括,江歌的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以及处理江歌案件所涉及的其它费用。
其实整体就是分为三个大的赔偿要求:
一部分是江歌的死亡赔偿费,这笔费用是相对比较大的。本来一个20多岁的花季女子,未来可以开启自己的美好人生,现在却戛然终止了。这20多年的养育费用,其实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还要再加上留学,所以总数请求的赔偿金额是超过了百万元。
一部分是江秋莲女士要求的未处理江歌后事,而花费的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这部分的诉求加在一起,大约是不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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