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如果一方不要婚后的共同财产,也不承担共同债务,另一方同意的,是可以的也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那就要共同分割共同的财产和债务。
谢谢邀请!
你这个问题,问得也过于笼统了。大家通常都是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方面达成不了一致的观点才会走上诉讼离婚的程序。当然也可以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只是抚养权需要裁决,这种情况法院是会尊重你们的协商结果的,所以你觉得你能跟另一方达成一致,这个当然是可以“财产分割不要婚后财产也不负担债务”的。如果达成不了,首先是建议你们先用资产偿还债务,再分割剩余婚后财产,不管是资产还是负债,一般尊重平分原则,或者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多分资产少分债务。当然这都是指感情失败离婚,如果涉及到一方出轨或者严重未尽婚内义务导致离婚,就需要再举证指认过错方了。
在法律上通常有一种说法,就是权利可以放弃,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在离婚***中,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当然,如果一方自愿放弃分割这部分财产,而把这部分财产让给另一方配偶独自享有,这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获得财产一方的权利,权利放弃是可以的。
但是债务就不一样了,因为债务是一方的义务,特别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来说,如果一方想不负担这个债务,首先要经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如果另一方配偶愿意独自承担全部债务,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另一方配偶不同意,这一方不能因为说放弃了共同财产,所以就不再承担义务,这样抗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即便另一方配偶同意,独自承担全部债务,这也仅仅是在夫妻双方内部生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承担义务,即使这个人已经在约定不再承担,对外也是需要继续承担的,只不过如果承担之后,可以向另一方配偶进行追偿。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4527.html
下一篇
刑事辩护的秘诀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