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来看,他们两人的抄袭收益是明显大于损失的,从商业角度看,这种抄袭模式是可行的。虽然圈里一直在***这两个人,但丝毫没影响二人上各种节目抛头露面,大放厥词,这就是市场,只要法律允许,收益可观,不需要讲道德。而且他们能吸引的人群,本身也并不关心抄袭的问题,甚至并不认为真的有抄袭,也许粉丝们至今还在愤愤不平地为偶像摇旗呐喊。因为抄袭事件,郭敬明一度还成为了流量热门,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坏名声要比没名声要强得多。反观于正,虽然没郭那么出风头,但默默地把自己的写手团队、法律团队一步一步培养得更壮大,我就抄,而且我还有组织有预谋有纪律地组团抄,并且我的律师团队严阵以待。让你们这些想维权的小编剧们在***之前先掂量掂量自己耗得起吗?为什么他们现在选择了道歉?是良心发现了吗?大家心里应该都有数。要不是民典法的实施、官媒的发声以及作品的强制下架,估计他俩早就忘了道歉这回事儿了。能警示抄袭者的,只有法律的制裁与市场的制裁。我一个商人,我都已经决定抄袭了,你跟我讲良心有用吗?讲道德有用吗?所以应该从法律入手,可以借鉴国外是怎么对待抄袭者的,制裁抄袭者并不会使优秀作品减少,反而会大大激励其他原创作者。减少***难度,增大***成本,缩短***时间。这样才能使抄袭者感到害怕。
郭敬明与于正在2020年最后一天里,先后以尊敬原作者庄羽和琼瑶的姿态,在微博和媒体上公开道歉。
不说二人道歉目的如何,单说郭敬明,他的粉丝纷纷对其“道歉信”评价“态度很好”、“敢于承认”……
他承认了吗?看看他道歉信的内容。
不是我要咬文嚼字,但这篇选在31日0点0分发布的道歉信,显然是几易其稿,信中文字自然也是几番打磨。
2006年法院判决我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女士的***《圈里圈外》
道歉信中说的是:这抄袭是***判决的,而不是他认识到的。
如果是他自己认识到的,难道不应该是“我抄袭庄羽女士作品一案被***判决”吗?
不知道是道歉还是炒作,道歉就有点过了,真心的道歉不是拿到网络上大家来看,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不是道歉,有点像逼宫。你让于正老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是不是又坐实炒作的嫌疑。要红,不是靠这种低级的炒作,要靠实力,靠演技,靠用心钻研每个角色,精彩地演绎出来,让观众评判,你才能叫演员,你才叫明星,你才会让人记住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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