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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男孩的不诚实,我认为应该受到批评。没有那样东西,就不能说有。房子和车子,又不是什么小玩艺,能掖起来藏起来,家里有什么 ,人家一看就知道了。
对女方来说,认为自己被骗了,为什么不通过了解弄清楚再结婚? 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存款,就要求离婚,到底是为了房子车子还是为了人而去的?
追求个人幸福,没有错。但如果把个人的幸福建立在金钱上,我认为是沙滩上的楼阁,这种幸福难长久。真正的幸福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才牢靠。
这件事,对于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应该从中接受教训。男孩追求女孩,应该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对方,不应该编故事。女孩接受男孩,应该了解清楚男孩家庭情况,男孩个人品质,不要轻信对方说什么就信什么,一旦生米做成熟饭,就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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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真让人啼笑皆非。女子与一名男子网恋,男子欺骗女子自己有房有车,女子信以为真,于是与男子登记结婚。但女子刚和男子登记结婚,就发现他根本没房没车。于是,上当受骗的她怒不可遏,要求与男子立即离婚。
一方受到另一方欺诈而登记结婚,婚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婚姻无效的情形只包括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四中情形。欺诈并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是否可撤销?
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情形,即因受到胁迫而与对方结婚的情形。受到欺诈而与对方结婚也不在可撤销婚姻之列。
是否可离婚?
当然,忠诚是夫妻感情的重要基础,因为受到欺骗而缔结婚姻,当谎言破灭的时候,感情基础也就随之分崩离析。因此,法律规定,因受到欺诈而缔结婚姻的,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解的若干具体意见》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骗取《结婚证》的。
因此,女方如果执意要离婚,这场建立在欺骗基础上的婚姻就只能走到尽头了。
首先呢,两个人不是现实中认识的,而是在交友软件上结识的,王姓女子是沈阳人,男方郑某是外地的。两人聊得挺好就处上了对象。关于这点呢,互联网世界中有一个著名的说法:“你永远不知道网络的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关于个人条件呢,郑某告诉王某说自己是有房有车还有几十万的存款。王某就信了。两个人相处了半年多,但是郑某总去外地打工,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感情还是通过网络来维持。可能因此,王某对于郑某缺乏了解吧。不过在一起也半年了,两人在今年年初决定结婚。
两个人这半年的也没咋在一起,所以王某是登记结婚当天第一次去了郑某的家,这一下,露馅了,郑某根本就没什么二套房子一台车,存款多少可是***的。王某当然就不肯结婚了,可是登完记了,郑某还不肯离婚,于是王某就回到沈阳老家去法院申请离婚。
但是问题又来了,因为郑某是外地人,沈阳当地***没有管辖权,想离婚还得去郑某所在地***去提起离婚诉讼。
(图自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
事情不算复杂,就是男子把自己装扮成了高帅富,女子就相信找到幸福了,然后发现被骗了。其实以什么方式相识并不关键,还是在于相识后如何相处吧。当然,自己也要擦亮眼睛,毕竟网络上可以任意虚拟了,但是相处后一定对对方多做调查。怎么说呢,都要结婚了,难道不该先去对方家里看看吗,自己的礼数如果做到位,想必也不会登记结婚后才发觉被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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