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想的太复杂了。在大多案件中,律师不会如电视里演的那样,行走于大街小巷中。特别是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一般都是原告提供证人,如去银行调取存款凭证一类的,律师也是无能为力的,包括去公安机关调取人口信息,所以当事人只有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书”,这样一来,律师根本没有机会置身在他人的保护中。就是刑事案件,律师的一般工作也是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等到案件侦查终结,在检察院二科调阅卷宗准备辩护工作。即使是时下***实行律师调查“授权”,在司法实践中,“用”到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因此,“兴师动众”的保护谁大可不必,这是一个法制社会,110是我们的强大后盾,没人大白天敢以身试法。好多人都希望好好活着,所以不法分子毕竟是少数。因此,律师及当事人根本无须特别保护,说到底,没有那个浪费***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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