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起诉必备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开庭时,双方也要和法庭一样,提交证据,陈述仲裁申请和答辩,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员会问一句,是否接受调解,如果都接受,接下来会单独和每一方谈,无外乎是金额多少,仲裁员居中传话,如果双方都认可,制作调解协议书,撤诉。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仲裁委员会于法定期限内出具裁决书。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劳动仲裁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具体可以自行百度。需要说明的是,一裁终局只对公司有约束,除非公司发现裁决依据的法律错误,证据***,仲裁员徇私枉法等情节,否则不可***。劳动者不受一裁终局规则限制,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但是,一旦***,***判决不存在“一裁终局”,公司方面的上诉权同时也被激活了,也就是说企业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向上级***上诉,即使一审维持仲裁裁决,企业也获得了上诉权。
劳动仲裁是准司法机构,如果双方同意调解,仲裁可以做双方工作,调解成功即出具调解书,双方案结事了,如果调解不成的话仲裁会开庭审理并依法做出裁决书,双方不服的话均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去有管辖权的******。当然,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可以***,但不影响劳动者不服的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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