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涉及工程款优先受偿,关于合同争议约定仲裁条款和诉讼条款效力,抵押物优先受偿等问题,我逐个进行解答。
你们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肯定会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如果既约定了仲裁解决条款,也约定了诉讼解决条款,则约定的仲裁部分无效,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至于抵押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抵押的,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设立。也就是说,即使你们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合同有效。
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关于建设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款在所有的款项中优先受偿,如果是房屋买卖的除外。你的问题中涉及的是建设工程,如果没有涉及房屋买卖的问题,建设工程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的问题,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抵押合同有效。如果对方没有偿还你的建设工程款,你可以在抵押的仓库折价受偿或者拍卖受偿。
至于如何诉讼的问题,因为涉及不动产的问题,属于专属管辖,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主要是确认抵押合同的效力,同时拍卖或者变卖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先说说仲裁管辖的一般性好处:
1.仲裁裁决书是不会向当事人以外的人公开的,我们在网上是查不到仲裁裁决书的,因此仲裁管辖案件保密性强,不会大范围地影响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或影响很小。
2.仲裁裁决书的申请执行,一般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级***的执行庭或执行局相比基层***执行案件少,法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也要好一些,因此在同等情况下案件强制执行会更顺利。
3.仲裁案件因为是一裁终局,相比现在许多基层***案件多,审理期间长,仲裁案件的时间期限还是比较短的(根据我的经验,有的仲裁委因为案件多,也突破了法定的仲裁期限)。
再说哪些业务适合约定仲裁管辖:
那种自己一方权利和义务比较简单、明确的商业合同和民事合同适合约定仲裁管辖。
例如,当事人是卖方,货物质量不会存在争议,如果与对方发生争议,无非就是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货款。这类商事合同适合约定仲裁管辖。
仲裁的弊端:
1.如果权利和义务关系比较复杂的商业合同和民事合同就不适合约定仲裁管辖,因为一旦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就基本上没有了任何救济途径,不能像诉讼那样还有二审和再审。
2.仲裁收费比***收费高。
谢谢邀请。我既是律师,也是我们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个问题我可以帮助到你。
诉讼[_a***_]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你这里所说的诉讼应该是民事诉讼。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争端的方式,都具有司法强制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来看看区别在哪里?
诉讼,通俗地说就是向******,这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作出特别约定,因此也可以说是默认的争议解决方式。
而仲裁必须要当事人作出特别的约定,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的合同条款中就约定了,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共同协议提交某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了仲裁来解决争端,如果仲裁条款有效的话,就不可以向***提***讼,即有效的仲裁条款具有排除***的诉讼管辖的效力。
诉讼的方式可以受理所有的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争议,但并不是全部的民事争议都可以约定仲裁,一般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也就是民间通俗说的商事***才可以约定仲裁,对于一些带有身份性质的民事***比如婚姻、继承、扶养等,是不可以约定仲裁的,必须要诉讼解决。
因此诉讼方式所解决的争议范围,明显要广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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