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辞职后担任律师承接本***管辖案子是否违法,要看该律师以前在***担任什么职务。
如果该律师在***不是担任法官职务,承接案件不违法。《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在我国***,按照分工有法官、书记员、法警、党政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除了法官,其他人员从***辞职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受律师法和法官法相关规定限制。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律师,有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这个考虑到法官辞职后可能利用原先的关系,导致案子不公正的审理,是违法的。对此我国的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官从人民***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最高人民***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本条所规定的离任,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原任职***,包括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曾任职的所有***。”第十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本规定所称***其他工作人员,是指审判人员以外的在编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人民***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