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说的不详细,只能猜着来回答了。名誉指的是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包括品德、才干、信用等方面的评价。单从上面对名誉的解释来分析,物业公司***,并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理由就不成立。这就相当于有人扣下你钱,你去***对方侵犯你的名誉权,显然***理由不成立。
如果物业多次***你,给你造成经济、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可以考虑以恶意诉讼,侵犯财产权为由提***讼。当然,前提条件是要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主观故意。
这次阿里事件中的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起法律责任,华联张阿里王如此,阿里周也必须如此,她诬告阿里王强奸是事实把,她在出租车上***阿里王是事实把,接下来希望是追究女人的法律责任了!
任何人认为自已的权益被人损害,都可告。但是!告得赢告不赢是另***事!本案中,王某不构成犯罪,但是被处以行政拘留。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说明王某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有什么好告呢?
是个正常人就知道女方不简单!回到酒店。每次王某想要做车走,都被同事叫住!估计王某的避孕套就是女方让买的,出租车上就有主动勾引行为。第二天早上,女方居然联系华联超市张某,张某立即从家中带盒避孕套,女方并告知房间号主动开门!在酒店房间内长达1个半小时,其可证明女方清醒!张某离开女方房间后,留下避孕套并且把女方内裤拿走,难道女方不知道张来过房间?如有被***,为什么不留下证据,等待警方来酒店房间调查取证,为什么要退房后报警?而报警居然是告阿里王某??难道女方和华联张在酒店房间内一个半小时有猥琐行为,为什么不把华联张一起控告。强烈要求周某给社会舆论造成的影响一个交代。***如女方动机不纯,导致阿里股市暴跌的经济损失,包括阿里开除的几位无辜躺枪高管一个正确的而公正的真相!
周某以一篇8000子的征讨檄文,使阿里遭受网络狂风暴雨般的袭击,股票下跌3%,多位高管受处分。社会形象声名狼藉。人们几乎谈“阿”变色。主角王某更是风口浪尖,先是丢了工作,后是面临牢狱之灾。最后,济南警方给出结论,qj一事并不成立。作为王某损失是致命的,一定会绝地反击,***周某,告她侵犯名誉,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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