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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仲裁申请各项要件和手续都齐全完备,劳动行政部门都会受理。如果出现不受理的情况,也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且,即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楼主可就自己的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从劳动仲裁程序和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进行分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具体的仲裁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则难以难以进入审查程序。
这里切记一点:仲裁申请需要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自己口述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帮忙笔录。
(1)要确认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像雇佣关系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像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及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社保、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如果争议双方的事项不在上述范围内,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2)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是否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楼主单位所在地。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A住在北京东城区、单位在西城区但被委派到海淀区上班,A只能到西城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如果劳动合同跟海淀区的委派单位所签,那就到海淀区进行仲裁申请。在居住地东城区进行仲裁申请,当然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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