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语焉不详。无论是律师法还是律师执业条例,都不允许双向代理。首先同一律师不能一审给原告代理,二审转而给被告代理,因为从技术角度讲,他掌握原告太多的细节甚至是秘密。再从职业***讲,这也是坏了行业规矩,要不就真的成了只认钱不认理的刀笔讼棍了。而且即便是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也不允许同时给原告和被告代理,因为从技术角度讲,他们可能会互相沟通,只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当事人权益。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遇到双向代理了,尽管快开庭了,你首先可以解聘律师终止其代理,并向律协和司法局律师科举报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法庭说明事实真相,要求延期开庭,以便你重新聘请律师。总之这种事情还真的很稀罕,只要你有实锤证据,自然会将违规律师惩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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