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019年1月1日后改为:经营所得。
律师事务所的出资律师合伙人缴纳完了经营所得个税后利润分红给合伙人个人的时候不再重复缴纳分红个税。律师事务所收入的增值税属于“现代服务”中“鉴证咨询服务”中的“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
律师事务所跟客户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关于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有几点小建议。
刚开始成立后建议先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随着营业收入增大,再转为一般纳税人,前期增值税税负低;
该属于律师的***、补贴、日常费用等只要是与单位经营相关的尽量真实再现出来;
对于律所难以独立完成的一些内部管理服务比如财税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文件整理、数据管理、市场推广、后勤服务等,可以***取服务外包模式;
日常律所的***购办公用品、维修装修等尽量取得专票来抵扣增值税;
律所的组织形式一般以合伙制为主,而其内部管理确松散的多。大部分事务所,还是靠律师自己单打独斗其收入形式还是律师拿一大部分,律所拿一小部分。
律所的审批在当地司法局,这不同于公司审批在市场监督局,但其纳税与公司大体一致。
主要税种有
一、增值税
年收入超过500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6%;不到500万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疫情期间为1%)。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足30分,免征增值税(30万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只要有增值税就会发生上述税款。城建税率因地方不同而不同(7%、5%、1%)。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3%和2%。上述各种税负还因为律所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当月收入多少,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
另,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因税务政策,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核定征收。
律师事务所,除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费和一般企业类似
1、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律所为合伙企业,非法人性质,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等,和一般企业相同。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税收优惠,是一般纳税人就按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来。
3、税金及附加等与增值税类似。
4、其他涉及的税金,如果有就缴纳,比如律所的房产出租,除增值税外,还涉及房产税等。
可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合伙性质的律所,有投资额,没有注册资本,缴纳的投资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个会计科目反映,不需要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
2、律所对外的投资分红,合伙人先分后税。
3、律所的合伙人经营律所的收入与公司性质的股东不同属于经营所得,按经营所得的5级税率缴纳个税。
4、律所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因进项税额比较少,税负较高,不能想其他法子去搞***。如果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那就进行业务分流。
5、律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目前应该不被允许了。有这个想法的,仅限有这个想法。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不一样,缴纳税费的种类有所不同。现实中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性质三种。无论是哪种形式按照税法规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等主要税种,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公司性质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如何纳税需要看事务所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增值税法律规定需要按照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6%,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按照规定可以抵扣,同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款规定满足条件后可以享受以认证税额的10%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收率是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同时无须缴纳附加税费等但企业自开或税局代开专票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按照税款所属期的利润预交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性质的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规定经营所得税率是五级累进制,而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也有不同的实际税率。
事务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现代服务业可能存在不能申请核定征收(本人所在地市的税局已明确这类企业不能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形式的投资者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在所得税汇算时按照6万/年税前扣除且不能享受《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中的优惠政策。
事务所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用哪种组织形式,最大限度的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律师事务所是个特殊行业,税收方面与一般企业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首先,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组织,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经营收入。既然是经营收入,那就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另外,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企业,也有部分是个人独资企业,无论是哪种形式,它们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们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不同于一般企业。
举个例子,某律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103万元,需要缴纳的税收如下:
按照营改增文件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收入属于属于“现代服务”中“鉴证咨询服务”中的“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
应交增值税=103/(1+3%)*3%=3万元;
请注意,如果律师事务所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办法为销项减进项,税率为6%,另外,受疫情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降至1%。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分别为7%、5%和1%,***设在市区: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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