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伪命题,像这样的人是不会***的,他之所对恩师痛下杀手,原因是他想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想被别人逼着学习。所以,他对生活是多么留恋的,可是这个人渣必须要为他的的冲动付出代价,要么终身陷于囹圄,要么真的会安乐而死。
求求你不要问这种暴露情商的问题,不管跳不跳楼对这件事的性质有影响吗?首先这个老师并没有出格的行为,拖堂的老师你从小没遇到吗?打电话叫家长的你没遇到吗?没有出格行为学生残忍***自己的老师这本就是个禽兽行为,自不***他都是禽兽,而最大的错在于中国现在教育(家庭、学校)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了,如此人才如此脆弱将来踏入社会也是个不稳定因素。
杀老师的学生不必去跳楼***。只要家长到学校去闹,杀人的学生就还会得到补偿。如果再请一个南京法官,那个学生不可能判刑,被判刑的绝对是教师、校长、教育局长及主抓教育的副县长等,家长发财之道就马上找到了。
谢谢邀请。关于如果湖南沅江弑师者杀了人后跳楼***了会怎么样的问题,因为前提是一个***设,所以回答时从两个方面展开。
首先,如果湖南沅江弑师者杀了人后跳楼***了,从法律的角度看,犯罪嫌疑人一旦死亡,司法机关一般会终止刑事案件的侦查,但实践中的做法是,有关部门一定会依据事实作一个划分责任的结论,分发双方的亲属。此外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一方仍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加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本案中的嫌犯是一个只有16岁的未成年人,其本人没有财产,如果***身亡,那么他不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一方只能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遗属补贴和经济照顾。
其次,湖南沅江弑师者杀了人之后只是想跳楼***,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样他必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嫌犯,只要年龄满了16周岁,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而故意***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故嫌犯经法院审判后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二是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嫌犯还必须对受害人及其亲属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嫌犯虽系未成年人,但此责任可在刑事责任追究之后再执行。实践中的做法一般是由嫌犯的直系亲属主动代为执行,因为这样做,可以作为减轻嫌犯量刑的参考。(友情供稿:湖南万众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谢谢邀约!当然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个***命题。因为小孩根本没有这种心思,作为我们不是当事人,当然不能完全的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但是如果***设当事人在过后跳楼***了……那么当事人可能心理是存在一定的矛盾,内疚,甚至于有可能是害怕的心理,不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而选择的一种解决事情的方法。一了百了。如果孩子选择了这样,那么社会舆论一定会倒向一边,有的人可能会质疑孩子在学校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受了委屈,等等猜测,学校也必然会负连带责任……一系列问题。然而,回顾事件本身,孩子***被害人属于早有准备,早有预谋……并非突发***,36刀,是一定要置人于死地的,并非一时冲动。发泄一下泄愤而已,孩子的心理是否健康值的考虑,并且手段残忍,作为一个16岁的孩子,自控自制能力都差了太多,丝毫没有为他人考虑以及考虑后果的行为模式,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这可能是病态的社会,病态的教育模式,病态的家庭多方面整合造成的悲剧,最后,我想说的是,教师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