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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概念

  1. 女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从事过一段时间的离退休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就碰到过这种情况。说一下我的理解,供你参考。

先说一下正常情况下女同志的退休标准:对女职工来说正常退休年龄是50周岁,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对于管理岗位的女干部来说,正常退休年龄是55周岁。

由于女职工退休年龄存在工人和干部身份的区别,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身份如何界定的问题,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模棱两可的现象,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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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只能按干部身份退休。如果你是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之后分配到企业工作,那么你的身份就是干部身份,无论在企业从事任何工种,女同志都要按55周岁退休。但是技工学校毕业的学生不是干部身份,是工人。

二、女工人步入管理岗位后应该按干部身份退休。有些人参加工作的时候是按工人身份进入企业的,但是随着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后来进入管理岗位,虽然个人身份没有改变,但是相当于原来的以工代干,按规定要55岁退休。

三、关于企业中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的区别问题。由于女同志退休时存在身份差别的问题,所以在管理岗和生产岗的鉴定方面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一般说来,从事具体生产作业的岗位属于工人岗位,而一些机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员岗位和基层班组长属于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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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三点,界定女同志是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还是比较容易的,企业内部就可以判定。但是作为社保部门来说,他们愿意职工晚退休,这样交费时间延长,退休金领取时间缩短。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在管理岗位工作了一段时间的女工人,她们想按50岁退休,企业也会把她们的申请报上去。如果她们想按55岁退休,企业也允许。所以实际执行过程中,这样的女同志可以选择自己的退休年龄。

女职工退休时,确实会面临退休岗位的认定。由于退休岗位直接关系着女职工,究竟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切身利益关系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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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女职工退休时的岗位认定涉及到三种,分别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退休年龄都是55岁,但是2015年中组部有关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不过仍然可以本人自愿申请55岁退休。山东省甚至允许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

具体划分的标准如何呢?

(一)机关事业单位是定岗定编定则。个人的编制属于什么类型的编制,这个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并不是说中级职称和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一定是55岁退休,关键要看各地的认定标准。山东省要求退休前必须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才可以55岁退休。

(二)企业职工的岗位认定。对于国有企业还好说,一些毕竟相应的岗位管理编制还是比较严格的,每一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职责。其实,普通企业也应当对所有职工的岗位进行职责编订,社保部门对于退休年龄存在异议时,企业应当向社保部门提供有关的岗位职责。如果大家都没有异议,那么自然是社保部门批准什么年龄,就按什么年龄了。绝大多数情况,实际上企业的普通职工都是按照普通工人的退休年龄计算的,这操作实际上也确实对社保基金产生了压力。

当然各地有各地的认定办法,广东省企业职工管理技术岗位退休年龄是55岁,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为准。现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就以现在的岗位认定其身份,女干部失业下岗以后按照工人认定退休年龄。

国家并没有具体的什么岗位算做管理岗位,什么岗位算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专门文件规范,这些实际上属于约定俗成的做法。毕竟社会的岗位确实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职业资格也在不停的变化,经常出现一些新的职业。单纯武断的划分职业也是不科学的。

不过,在2001年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有这样一句话: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级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他的详细描述并没有出台,因此按照企业提供的岗位职责和办法,确定岗位性质是比较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