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道的虐童案件很多,现又出现抚顺女童虐待案件,看了很让人揪心。我就想问问孩子的生母,男朋友虐待自己的女儿,她就在身边,她不但不保持自己的女儿,还帮着外人一起虐待女儿,她还配做母亲吗?
据媒体报道,辽宁抚顺6岁女孩童童(化名)在今年2月到5月期间,多次遭生母及其男友残忍虐待,包括热水浇头、钳子拔牙、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喂猫粮等。女孩全身多处被烫伤、骨折,上嘴唇被烧破。
女儿被孩子生母的男朋友多次虐待,并威胁女孩,若说出去杀了她全家,由此看来这个男子凶残成性,脾气暴躁,道德观念败坏,不是个好东西。他还有抢劫案底,被拘捕入狱两年,明摆着这人品质不行,还居然有女人心甘情愿的跟他交往同居,说明这两个狗男女就是一对"人碴”。
这个女童的生母,将孩子送重症监护室后,没钱结帐,叫来孩子的姥姥,并威胁姥姥不准报警,否则,他们俩坐牢出来后,会报复的。
所幸孩子的姥姥在医生的暗示下,说孩子有可能遭人虐待,建议报警,姥姥听了好心人的话,还是选择报警,于是,法院判更了孩子的监护权,归生父抚养。这一对"人碴”,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此案涉及被监护人侵害的情况,目前被害人的监护人已做出事实变更,由其父亲看护。下一步,当地***、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据说这次挨打是因为女孩偷偷跟生父打视频电话,被生母和她的男朋友瞧见,他俩不喜欢女孩跟生父联系,才下杀手打女孩的,这孩子又是哭又是闹的,邻居都不肯上前劝阻,这人世寒凉,让人心冷。?
最后奉劝那些想离婚的男女,过不到一起不强免,但一定要多为孩子考虑,争取孩子在一个安定,祥和,温暖的环境里长大,千万不要投一时的痛快,说离婚就离婚,对孩子不负责任,苦了孩子。
回答:对于这个孩子,6岁,小名童童。
被生母和继父虐待。
应该如何去看待?
女孩童童从2020年1月份从生父身边转交到她母亲身边。
2月13日到5月份被虐待。
被打的遍体鳞伤,伤痕累累。
女孩童童有这样的遭遇,让人非常痛心和惋惜。
今年的2月份到5月份期间是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大家都是尽量待在家里能不出去就不会出去,全国各地几乎都是封锁防疫的阶段。
童童被生母和继父殴打的情况,那种痛苦常人无法理解,也难以想象。
撕心裂肺的痛苦,肯定有非常痛苦的喊叫声,周围应该也有邻居能够听到,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刘某和其男友的行为真是人神共愤!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子,不好好抚养长大,却用如此残暴的行为对待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真是令人气愤难平。据律师说,两人极有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上的刑期。
刘某于2014年生下女儿,和前夫离婚后,与其男友陈某一起抚养女儿,却总是以各种理由用一些极端手段虐待孩子,罪行令人发指,孩子身上的伤也惨不忍睹。
看着照片上活泼可爱的女孩,再看看孩子身上遍布的狰狞伤口,难以想象小女孩当时经受了怎样的非人折磨和痛苦。受伤9天后才被送进医院的童童现在被亲生父亲接回家,进行康复治疗,本该上学的孩子也因为伤病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生活。
孩子身上的伤痛终有一天可以康复,可孩子心灵的创伤究竟何时才能治愈呢?面对现实生活的压力,孩子的吵闹,通过暴力解决,究竟能换来什么?
成年男女,既然选择为人父母,就要有担当有责任,否则,管好自己,洁身自好,也可以自由自在!
惟愿童童能在父亲的陪伴下,接下来的生活,健康平安!
虐待儿童事件以前也有报道,但是一般犯罪主体都是后爹后娘,像这样亲妈参与的还是第一回见,这不是妈妈,这是魔鬼。
纵观各种虐待儿童案件,十之八九是父母离异。父母把孩子带到世间然后他们各自分开,留下孤独的孩子要么没有亲生父亲陪伴,要么没有亲生母亲的陪伴。
不管男人女人,重组家庭以后,对待这个弱小的,其他人的亲骨肉,另一方或多或少总会有嫌弃的心,不断的枕边风,不断的***,亲生父(母)思想上也会出现波动。而思想会决定行动。
新闻中说,被虐待女孩童童,她妈妈男友是刑满释放人员,无业,她妈妈也是无业,两个无业游民,带着一个小女孩,吃了上顿无下顿,生活压力可想而知,面对比他们弱小的孩子,两个可恶的大人伸出了虐待的魔爪,孩子成了他们随意打骂的对象。
我始终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喜欢刑满释放人员的女人,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必然是刘某哪里吸引住了她,她才会带女儿和他同居,并且容忍并参与对孩子的殴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孩子属于未来,属于国家。对虐待,打骂儿童的行为必须零容忍,由公权力去制止。
自古以来,中国法制史就有“亲亲相隐”的说法,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子不言父过好像就是孝道,亲人之间不能相互指责举报,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夫妻打架一般不好参与处理,打孩子一般人也不好出头。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管是父母孩子,老公老婆,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人,享有自己的权力,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和剥夺。
建议法律健全这方面的规定,对于家庭内部的犯罪,要做到举报必究;引导社会其他人多关注[_a***_]的安全,发现不良行为积极举报。
为人父母,爱护孩子这是天性。这个母亲,枉为人母!还不如一只母鸡,不如动物!对亲生女儿如此,可见她主观恶性更大,这样的人必须严惩!
考虑这种事发生的原因,要么坏,要么蠢,罪犯的心理根源皆来源于这两点。
蠢的方面一般就是落后的思想观念作祟:比如重男轻女、封建迷信。
坏的方面就是千奇百怪:心理变态、反社会人格,永远不要试图理解一个罪犯的心理,尤其是这种欺凌弱小的罪犯,没有下限。
法律适用方面,有关虐童没有专门的条款,相关的条款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当时如果适用这条的话,判得就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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