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处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以外,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期限,保守秘密补补充保险及******待遇的其他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限、保守秘密等附加条款。但用人单位不能约定,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及不能影响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期间,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且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违反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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