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说明律师水平不错,在职业上他是一个尽职的律师,自然会很高兴。
其次,之所以能够减刑,一方面是律师抓住检察官和公安取证上出现的程序和实体的问题,然后导致一些证据不能使用,取得了诉讼的胜利。
最后,就是通过这样的不断考验,才让检察官的办案水平越来越高,这个国家越来越走向法治,减少冤***错案。这才是最开心的事。
法律是***平等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还有律师也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人,那么问题就来了,律师该不该给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呢?我认为应该从几方面考虑,如果律师为了个人利益帮了他,并且无罪释放了,那么律师就违背了他的职责,丧失了法律的威严,没有了正义,并且对受害人是极大的不公,如果这个人要是被冤枉的呢,律师帮他还原真相,那这就属于正常辩护,现在都是法制社会,我们要用法,来维护每个的权益,这样才体现出律师的真正价值!
法律面前***平等,罪大恶极之人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刑事辩护犯罪嫌疑人对抗国家公权力的一种手段,不然公权力判定的一些罪大恶极之人,也有可能是冤***错案的受害者,这样的例子在我国屡见不鲜。
这也是为什么对于一些可能判处死刑和***的案件,国家要给当事人请律师。律师是司法公正的一部分,是在帮助犯罪嫌疑人行驶他的权利。
有职业操守的律师,会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会从主观上因这个人罪大恶极,而消极对待,辩护的目的是争取免除其不应承担的罪责,否则没有律师辩护的犯罪嫌疑人就等于罪犯。
有罪证明和无罪辩护的区别在于:有罪证明是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权行使的证据;无罪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防御权的行使。当有罪证据不充分时,无罪辩护人可以以证据不足提出无罪辩护。
有罪证明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
两者的主体不同,有罪证明是原告对被告的指挥,而无罪辩护是被告对原告指控的解释。
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
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
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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