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是输赢都要收费,医生则是死活都要收费,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
如果律师行业都是嬴了才收费,那就会导致司法***不可避免,也导致律师服务费用偏高,出现美国那种“不能对100万美元判罪”的现象,造成最大的司法不公,而且那些被告在我们通常人的认知中,却可能是有罪的。
另外,如果以胜诉作为付费的条件,行业***也会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他在你败诉的时候收不到钱,但可以在胜诉的对方当事人那里收到钱,这样危害将会更大。
同样,如果医疗行业也是以活下来才收费的话,就会导致那些病情严重的患者没有医生愿意抢救,因为市场会无情的淘汰他,“救死扶伤”的义务就没有医生愿意去履行。
律师行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业,服务于个人,检察官行业也是特殊的服务业,服务于国家,在古代,他们被称之为“名家”,《道德经》中的“名可名,非常名”,指的就是他们这一群体,国家之所以不允许律师行业以胜诉为收费条件,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大面积的司法***,行业***,以维护人们的根本利益。
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固定收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当事人按照某一固定金额向律师支付费用,不管案子最后的结果如果,这笔费用当事人均应向律师支付。
第二种,风险收费。又可以分为基础费用+风险费或者纯风险收费。可以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先收取一定的基础费用(主要为办案成本),再根据案件结果收取风险费用,风险费用一般为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若为原告,风险费收费基础为获得法院支持的金额,若为被告,则为减损金额(原告起诉的金额减去***判决金额)。当然,也可以不收取任何基础费,只收取风险费,即纯风险代理。
你去一家公司打工,结果公司倒闭了,老板会找你赔钱?你肯定不同意,因为你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同理,律师也付出了劳动,为什么就因为官司打输了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律师也想打赢官司,但毕竟***不是人家律师开的,能不能赢律师左右不了。
通常来说,律师接案与医生看病一样,收的是服务费,即提供了服务就收费,而非根据结果收费。你去医院看病,难道治愈后才付医疗费吗?
不过,也可以与律师协商***用风险代理方式,把收费与办理结果相挂钩。但这只是个别情况,并非主流方式。
有的律师就象以前市场理面的经济人一一样无素质,这是真的。想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全民学法,只有***懂法、***守法。人民都懂法了,无官司了律师也无用了,社会稳定人民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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