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就是事情的道理原由依据。离婚需要给别人理由吗?
当然需要给别人一个理由啊。为什么离婚,总不能跟过家家似的想过就过,想离就离吧。那样子岂不是把婚姻当做儿戏一般。
当今社会不在是从一而终,离婚也不在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婚姻必须要认真对待。那种今天结婚,明天离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人的生活总是从生理需要到心理需要,又从心理转换到生理的循环过程,人可以控制行为,却不能约束感情,因为感情是变化无常的。在满足中寻找另一种满足,通常不作任何理由,便也成了理由。如果两个人
爱以不在,想离婚这是很正常的,如果事物发展到一定地步和程度,不成也成,不败也败,其理由就是规律。婚姻也是如此。理由就是理由不能当成借口。找理由当借口是另外一回事。
离婚不论男女谁首先提出离婚,都会罗列出理由,这其实不重要。可是你到民政部门或者上法院时,就得给民政(上民正也好办,一般是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只不过办过手续而已。当然,工作人员也会例行公事地劝一下,因为双方自也不必多说)一个理由。到***就有一个过硬的理由,因为到***的都是一方要离,一方不愿离,才走法律程序。***判离的最过硬的事实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也就是这婚姻就象死去的婚,没有保留价值了。当然,要离的一方要拿出证明婚姻“死亡”的事实依据,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夫妻一年以上未同房(因工作学习等两地分居者不算)。
不需要,婚姻是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如果还能维持,通常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尽量维持一点吧。如果实在没法过了,就不要顾忌别人,前怕狼后怕虎的,不要管那么多,果断分手,只要自己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自己心安就好!
离婚的男女自己都有自己的理由,有的男人说女人出轨,而有些女人说男人吃喝嫖赌不顾家,对她实行家暴,还有许多理由,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断不了。我认为:男女婚姻都是一些鸡毛蒜皮之事,而引为大事,有的事是子虚乌有,是别人编造版本,让两人一时之气而分居,最后导致离婚。在许多案件中,有人在事实与理由中都是:夫妻感情不和破裂而离婚。我认为这话有***!夫妻不和当初两人为什么登记结婚?感情不好,孩子是怎么来的?他们编造一系列谎言作为离婚的理由,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我地中年男子江小兵今年五十岁,近些年做生意风声水起,财源滚浓,在市里买,了房子。其妻是个刁蛮自私小气的女人,没有头脑,听村里妇女的话,说老公和外边女人有染。其实江小兵很诚实,这是妇女们在一起桃拨她和丈夫的关系,她天天不理丈夫,三年来和丈夫分床而睡,去年丈夫和她离婚了。
有许多离婚的男女,都一时之气,让家庭无风起浪而战争不断,这些事仔细追究都是占不住脚的。男女朋友们:建立家庭不容易,幸福生活需珍惜。大事变小小事了,不要离婚拆散了。(见题而作)。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3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