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关系,因为房子是许敏基于亲儿子的赠予,姚策现在不是亲儿子相当于冒用了许敏儿子生日日期***,错误就的纠正,不当得利房必须归还许敏,许敏出资才有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姚策,更没有遗产一说。
既然许敏的72张票据,都与房子无关,那马洪涛与姚策的君子协议,更与房子无关!
7月15日,马洪涛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合同,是姚策生前与马洪涛签订的关于熊磊和许敏的房产之争的相关事宜。看起来,我们高看了姚策,一直认为姚策为了把房子还给养母,在不断的努力着,积极协调双方都做出让步,之前还听说姚策要把房子还给姥姥。想想也对,毕竟姥姥从小对他百般疼爱,在他的婚房上,也出了钱,这样做既缓解了熊磊和许敏的关系,又彰显出姚策的率直。
真是半路杀出了程咬金!姚策却悄悄的与马律签订了合同,这合同还是真实的。但究竟是姚策的意愿还是有人操作,旁人是不得而知,因为,姚策当时已经到了临终关怀的阶段,他是否能准确的表达自己的主观意识,这个还有待考证。不管怎样,这份合同无疑这给许敏一方增加了砝码。
逝者如斯夫。我们不去谴责一个亡者,只能说强大的基因让他强大了自己,关键时刻,他把利益的天平倾向了妻儿。因为这张合同,可能使许敏和熊磊的房产之争更加复杂化。
但话又说回来了,既然购房合同,购房贷款的月供流水,装修房子的票据,姥爷的转账凭证都与房子无关,那么这么一份法律之外的私人合同又算什么呀!
马律师与姚策签定的秘密协议可以说有关,也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与此协议有关,唯一有关的那就是房子的权属人是姚策;如果说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因为325的亲子鉴定否认了姚策是许敏的亲儿子,而国家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也不存在事实收养关系,所以姚策也不是许的养子,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继承权。因此,姚策只是名义上的产权人,理应主动将房产归还给许敏。其与律师签定的协议则是一份无效协议。
姚策在获取房产权利人资格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欺骗违法行为,权利人的物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出资人也是姚策,姚策良好征信和贷款资格以姚策名义从银行获取了贷款支付给开发商,同时首付也是以姚策名义支付给开发商
当然没有关系啊!首先确权,所有的购房款装修款都是许敏出的,证明房子是许敏买的。然后产权人写姚策,是基于姚策是玉米的亲儿子,中国人的传统,父母的都是孩子的。但是,这个姚策并非许敏的亲儿子姚策,所以姚策就没有理由接受许敏的赠与。既然没有赠与也就没有遗产,姚策写什么都和房产无关,硬要说有关系,也是和他亲妈有关系,律师可以拿着和姚策的秘密协议去找他亲妈要房产
姚策下辈子会做许妈的儿子,这是姚策自己说的,可想而知,姚策心目中的妈妈是谁了,因为自己的亲妈从一出生就把儿子抛弃了,并且没有任何道德底线,败坏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
策估计不会。杜是自以为是,好赖不知,杜自己感觉比谁都会说,什么都明白,杜不傻不监,是虎。所以,杜粉抓住杜的特点利用杜。但是杜还认为是好事。杜有哭的那天。等着瞧。
不会同意这么愚蠢至极的行为的,这种行为颠覆了人的三观和五观,一个是原告,一个是被告,在庭审结果没出来之前,是不能见面的,即使有任何问题都要委托律师出面协调,没有当事人三番五次张牙舞爪,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这是要一次次把自己作进去的节奏啊!一个有病的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东奔西跑,又是带货,又是祝生日,又是北上告这个那个,又是冲进人家单位疯狂闹事,难道这还不够闹腾吗?亲母这么蹦哒,让你的儿子策在九泉之下都难以安生,这又何苦呢!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3697.html
下一篇
法律咨询照片图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