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生活中遇到纠纷时,想起诉又没钱请律师,靠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识,不太会操作程序,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吗?可以请,但是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属于可以法律援助的案件,这是首先要明晰的。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帮助。所以要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弱势情形才会得援助批准。
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根据规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
一是紧迫性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是人身损害案件,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三是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如果不符合这类情形去申请法律援助也不会得到批准的。
通俗来说,法律援助就是基本法律服务保障,注重服务的基本性。当然在法定可以援助案件中民事领域的胜诉基本不难。
但是在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的重要性还是很明显的。而法律援助者,其实大多数是年轻律师,一是因为没有案源,二是律师为了应对上级要求将他们推出去应对苦差事。而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一是练手,二是赚点微薄的交通补贴。
当然,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你有可能遇到入行就很有能力的年轻律师,但苦于没有案源,通过援助来打响品牌度。
法律援助是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帮助。他并不是面对所有大众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属于农民工或者属于其它情况,具体可以咨询法律援助的相关部门。
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去各地当地的司法局去申请就可以了,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成功。申请成功之后,司法部门会给你无偿委派律师,这些律师都是正规的律师事所律师。所以专业水准和职业资质都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你说的委托律师有没有用?需要因人而异。其实,作为一名律师,特别不愿意听到这样的话。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一面说着律师没有用,一面还要问问题,那么我请问律师到底有用还是没用呢?既然没用,为什么还要咨询律师呢?说白了,就是想免费用律师,只要是免费的就有用,收费的就不一定了。
对于这些当事人,我想说,如果你是抱有这样的心态来委托律师,那么我想你永远不会找到好律师,不会有人上心给你工作。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不论什么职业,大家讲究的都是平等和互相尊重,如果你对他人不尊重,也不会换来[_a***_]对你的尊重!
法律援助派来的律师靠不住的多,因为他们是***部门派给他们没有回报的任务,我亲身经历过,第一次开庭我的律师都没到庭,我在网上查看残疾人离婚,没生活来源没住房,男方有义务给分房或帮租房子的法律21/22/27条。可***指派给我的律师却说:男方给你分房你敢住吗?“我是残疾人,二婚两年得病不能打工,比婆家暴打敢出门的”最后的我净身出户,现没房没地没生活来源漂泊在,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
1.无论是你自己花钱请的律师,还是法律援助律师,对你的官司都是有帮助的;
2.花钱请的律师有可能会更尽心一些,但是有些法律援助律师并不一定不尽心;
3.法律援助是律师的法律义务,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司法局)会指派某些律所的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所以律师的水平也不一定低;
4.法律援助的申请是有条件的,必须是经济困难;
下面法律微言详细解释一下:
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说白了,就是为了保证公平正义,为一些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人,请法律援助律师,站在他们的角度帮助其打官司或者辩护。这种制度本质上,就是为了帮助那些请不起律师的人。
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内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法律微言以前在检察院从事审查***工作,很多未成年人的辩护人和一些重刑犯的辩护人,都是法律援助机构免费给请的,为的就是保障他们的辩护权。有人会认为,那些犯了罪的人,没必要再花国家的钱,来帮助其辩护,***怎么判都行。
去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是每个执业律师的义务。至于他们工作怎么样,这个不好说。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援助律师在从事法律援助时压力不大是普遍的。少数律师责任心不高也是有的。祝你好运。
在中国任谁有好厉害有好牛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只要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和合议庭成员一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廉洁奉公不徇私枉法严格依法办案,在历害再牛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的质证和辩护意見都很难起到多大作用!
一件刑事案件在通过公安侦查、检察审查公诉,***庭审调查,质证认证双方辩论,合议庭评议到最后作出判决,我们想一想,法庭对案件最终作出判决是凭公安、检察两家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又通过双方质证认证的证据说话,还是仅凭律师在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的前提下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的推论和想象来作出评判!
大家一看这就是明摆着的,这究竟是谁历害又是谁更牛逼了!
律所不同于企业,律师不同于工程师。当事人必须明白,具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是律师个人,而不是整个律所。如果你说的最厉害指的是业务能力,中国没有最利害的律所。如果你指的是收入高低,倒是有几个做非诉(主要是上市、融资)的所收入非常高。但是,这些非诉业务与日常法律服务不是一回事,换句话来说,即便它再厉害,对普通人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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