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当然能。
审判阶段接受案件时,距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律师阅卷、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时间都比较充分。有个别委托律师的时间比较短的,律师就必须加班加点工作。当然,做出完整辩护是最低标准。律师不但要做到完整辩护,还要做到有效辩护。
这个问题,要看你在审判阶段的什么时间请律师了。如果在开庭前一段时间请律师还是可以的。
律师要做出好的辩护,就要对案情进行掌握。吃透案卷材料才能提出好的辩护意见。对于案卷不是很多的案子,就是案情不是很复杂的案子,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案情复杂,可能有好几百本卷,也不是不可以做到,但需要律师抽出专门时间,研究案情,甚至要加班加点。只要律师能把这个案子摆在第一位,给于充足的时间,提出好的辩护意见是可以的。
所以,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尽量继续用原来的律师,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审判阶段再请一名律师,这样两名律师配合比较好些。
开庭之后再请律师,一般没意义了。这个时候也许更多是为二审准备了。
看到这个问题,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多虑了。
可以说,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就像五星级酒店的主厨,你只要把食材准备好,自然会给你做出美味诱人的盛宴。律师在和你接触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对被告人的涉案罪名已经了然于胸,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现通过被告人家属的讲诉也有了基本了解,剩下的就是阅卷和会见被告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在履行了上述工作流程后,除了对文书卷和证据卷中有疑问的证据内容需要会见被告人予以核实之外,基本的辩护思路就已然形成。剩下的工作就是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的辩护观点,直至开庭时形成臻于完美的辩护词而最终完成被告人家属委托的辩护工作。
所以说做为被告人的家属,根本不用因为时间的问题担心刑辩律师无法完成有质量的辩护。而是应该担心自己委托的律师是否是刑辩律师,是否是优秀的刑辩律师。
谢邀!
这个时间是有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也就是说***对决定开庭的案件,要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有十天的时间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委托律师的,***应将开庭的时间提前三日告知律师,这是法定的时间,是不能被剥夺的。
二、律师参与辩护要做充分的准备
律师准备辩护工作,需要会见被告人,需要阅卷,需要跟公诉人、法官沟通,这些都需要时间。如果时间紧,和法官也可以商量庭审的时间。因此,如果决定要委托律师辩护,就尽早委托,这既能为律师争取时间,也是对自己事情的负责。
我曾经接待过一对老年夫妻,他的一双儿女在兰州某区***一审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重刑,和我见面时,案件已经上诉了大概有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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