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武汉这名见义勇为反而成被告的男子,我认为律师认定他见义勇为是有理有据的,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众所周知,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合法的私力救济途径,其依据为《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本次事件中,武汉男子看到路边两拨人发生争执,遂上前进行调解,岂料这两拨人竟将怒火迁移到该男子身上,一起对其进行殴打。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时,这名男子在慌乱中反抗将一名***者踢成轻伤。而这名***者则以男子故意伤害为由报警,警方迅速对该男子立案侦查,后来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有律师认为警方对这名男子的行为认定不妥,因为该男子并无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只是在劝架过程中因为被他人群殴才反抗导致他人受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予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纵观这一***发生的经过,该男子以劝架为动机,以保护自身免受殴打为主观意图,不慎造成故意伤害他的***者受伤,虽然事实上造成他人身体受伤,但是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予以认定正当防卫合法合理。然而,就目前情况而言,认定正当防卫的难点在于该男子是否有无伤害他人故意,以及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即对方可能只是过来吓唬吓唬他,但是他的反应是否过于激烈反而将对方故意打伤,这一点是有待商榷的。
反观近些年来备受争议的一些正当防卫案例,如福州赵宇案、昆山反杀案等,都引起了全社会对于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的热议。但是,应该注意到的是,每一起司法判决对于社会的风气都是有着巨大导向作用的,如果对于正当防卫的要求过于严苛甚至强人所难,那么本就失去了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积极作用,甚至会对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先打电话向律师咨询下姿势,力度,位置,练习到能正确掌握尺度,然后打电话给警察咨询附近摄像头在哪,有无盲区,是否损坏,如附近无监控设备就邀请犯罪分子到有监控设备的地方,向法官阐述为什么要见义勇为做好人并取得法官的支持,最后想下家里有没有矿,这些条件都达到了,英雄可以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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