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本身就是属于双方的一种约定的凭证,各自都有保留属于自己那份的权利。“收回”是什么意思?自己的那份合同就属于自己,别人手上的那份就是别人的,不属于你的东西,怎么叫“收回”?合同不是“租借”的,没有“收回”的概念,就算是你打印出来的,也是各管各的。再说了,合同是有有效期限的,到期了就没有效力了。就算没有到期,也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关系的。何必占有别人手上的那张纸呢?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产生。员工在入职过满一个月或者三个月试用期后,解除试用合同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在双方无异议情况下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便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本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到达劳动者手中说明其劳动合法权益得带法律的保障,给予了就不能收回,即使是离职,用人单位也无权收回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有此情况出现,用人单位便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对用单位的诉讼,要求其返还劳动合同法,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谢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无权收回劳动者手中的合同(书).
这里令人奇怪的倒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为什么要收回合同(书).分析其动机:一是合同本身有违法(规)之处,传出去怕引起负面影响和负面作用,因而需要收回.二是合同中有不利于己方的条款或内容,担心劳动者离职后看出其中漏洞,从而向用人单位索要更多的利益.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做到依法依规,慎重对待,从而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谢邀。离职时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回劳动者手中的劳动合同的。
首先,有些员工离职后有可能会有一些遗留问题当时没发现,或者后期可能出现一些涉及劳动诉讼的问题,这时候都需要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其次,劳动发规定企业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双方各执一份。就是为了双方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作为一个依据。
最后,企业只有权利收回发放给员工的一些工作牌,工装等在入职是就需告知员工的一些物品。
所以,离职时,用人单位无权收回劳动者手中的合同。
这个问题自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应该都会遇到,但是一般来说没有公司会收回这个合同,毕竟这个合同有2份或者3份,用人单位手中本身就有一份对应的合同,按照劳动法来说,公司也没有这个权利收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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