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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十条

  1. 57岁以上公司可以辞退吗?
  2. 60岁以上的农民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57岁以上公司可以辞退吗?

题主您好,单从57岁不能定性结论说可不可以

首先老年人就其自身的条件而言在市场经济中有着太过明显的劣势,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工龄比较长且将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劳动合同法》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五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之规定。”如果已经57岁,正好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所以对于他, 单位是无权终止与他的劳动关系的, 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好,个人也好,都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是在这两种情形下,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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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依照该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受本条的限制。


60岁以上的农民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这种情况,你父亲应该是56岁时去公司工作,按照规定,56-60岁这4年期间,公司应该为你父亲缴纳社保单位负担部分;60岁以后,由于过了退休年龄,公司无须缴纳社保,需要你父亲个人通过补交11年单位+个人部分,合计交够15年后才可以享受退休金和医保待遇,否则已经交纳的个人部分在退休后退还个人,单位部分被社会统筹。所以像你父亲这种56岁去企业工作,企业一般都不会缴纳社保的,而会选择适当加一点工资因为要享受退休待遇,个人需要补交更多的费用

出现了这种情况,应该与公司协商,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每年给你父亲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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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60岁以上的农民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交社保该怎么办?首先60岁以上的农民工那么是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即便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够按照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约束。所以说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因为它毕竟是属于一个退休返聘的模式。虽然说60岁以上农民工可能自己没有享受到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实是不用为其交纳相应的社保。

所以六十岁以上农民工自身来讲也是比较麻烦的,因为现在参加社保相对来说也是为时已晚了,而且如果你之前从未有任何的一个缴费年限,那么现在我个人建议就不要参保社保了,因为已经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虽然说在延迟5年以后,你是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的费用,但是毕竟这个15年的费用,在参保5年以后,那么自己还需要补交10年的一个费用,相对来说经济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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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参保这个社保尤其是自身的一个年龄,一定要在比较年轻的时候参保,至少男性要在四十五岁之前,参保女性至少要在35岁之前参保,在这样的一个年龄条件下,那么都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到我们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一旦过了6岁以后再参保的话,时间上来讲相对来说已经是很晚了,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不交社保也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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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60岁以上的农民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60岁以上的农民工也好,还是普通职工也好,那么总之是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过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实际上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就不属于这种劳动合同形式的一种用功了,而是属于退休返聘是以劳务性质的用工,所以说它的这个用工形式首先来讲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其次,既然是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作为职工本身来讲,不应该去考虑怎么样交纳社保的一个问题,而是应该考虑的是我们每个月拿到的退休金是多少钱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按正常来讲,你应该是享受到退休金的待遇,就不应该交纳社保了,既然自己已经享受到领取退休金的待遇,那么社保也是没有必要来交纳的。

即使你没有办理退休,没有享受到养老金待遇,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上,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所到的工作单位也是没有义务承担员工的这个社保待遇的,当然你作为劳务返聘可以返聘的工作单位,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确实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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