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问题交代的不太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来回答吧。
第一种情况:不起诉离婚,只***家暴。一般法院不会受理,请看下面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不***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婚内挨了就白挨了,如果打的足够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的,那就构成刑事案件,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就会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责任了。
但是如果打的只构成轻微伤,根据上述分析,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法***,但是依据《侵权责任法》则是可以要求索赔的。只不过当前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公证的毕竟少数),在这样的情况下,婚内索赔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而且也不利于夫妻感情的维系。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不***离婚,只***家暴要求赔偿,显然没有意义!
第二种情况:女方如果***离婚,但有家暴情节,这种情况人民***在第一审的时候就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对于家暴的证据,既可以在立案时可以提供,也可以在开庭前提供。
另外,对于家暴方面的证据,要注意取证,一般发生家暴的时候,要及时报警,如实说明情况,出警记录就是以后诉讼离婚时最有力的证据。出警记录的证明力要高于证人证言或照片、病历等书证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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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陈述 起诉状、答辩状中关于案件情况的相关内容、庭审笔录等。由于离婚证据很难取得,很多当事人把打赢官司希望寄托在自己的陈述之中,但根据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者律师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
二、书证 结婚证、保证书、离婚协议、借条、公证书、情书等。但证书也有缺点,比如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所以,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应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需要证明的事实,同时增强其证明力,这样一来,******信概率自然会高一些。
三、物证 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证明力较强,更容易被法官***信。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四、视听资料 家庭暴力的手机[_a***_]录像、配偶和第三者在一起的视频等。这类证据内容具体,一般法官在操作过程中,***信度较高,但如果侵犯他人隐私,法官不会***纳。
五、电子数据 配偶之间,以及配偶一方和第三者之间发的短信、微信、微博、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等。
六、证人证言 亲友、同事对夫妻关系破裂的证言,邻居、朋友对夫妻分居情况的证言等。
七、鉴定意见 伤残证明、医院病情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
八、勘验笔录 如遭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此类证据在离婚案件中使用的相对较少。
面对这种类似的案件,一般***取的都是"不告不理",既然经常家庭暴力,那便是夫妻双方早已没有感情,彼此这份感情已经走到尽头,只要在举证时所举出的证据充分证明彼此夫妻感情不存在,确实已经破裂,***会依法判决,面对家庭暴力等特别严重情况,***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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