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太恶心啦,后悔找法律援助,
立案,等等都是自己去,给我打电话,元旦前三天,说元旦后,见面, 等一周,见面,让我去取申请表,等一天,写申请书,让他看看有什莫错误,自己去立案时三个错误没看出来,
劝我给对方律师面子,
都不想说啦,
建议,出现标底大,实在困难,就去找法律援助,不是就不用去,
仲裁调节,不要听那些调解员忽悠,去法院多咨询,司法局,直接仲裁,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不是律师。做人首先要学会以己及人!比如说你自己是一个援助律师你会怎么做?一次两次无所谓,就当做善事,长年累月呢?律师大多没有固定收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而且,做援助律师的大多没什么案件,或者刚考取律师照的律师,大家都很忙的,谁有心情老是做一些连电话费,路费都要自己出的无偿援助?我也是一个农民,学历不高。但是我知道人总是要靠自己,现在的时代网络发达,什么资料找不到,诉状不会写,不会上网抄一份?再不会去***看看范本,要什么证据自己收集,收集不到写申请请求***去查,自己的案件和什么法律相关就看什么法律,边打官司边学,遇到什么问题上网搜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刚开始我打官司花了一万多请了一个律师,开完庭出来说这场官司输了九成,我不信邪,王炸在手会输?在我和妹妹的努力下,历时三年才最终打赢官司。目前独立完成五次诉讼,而且是完全胜诉。我不是在炫耀自己多么厉害,而是告诉大家我也是从零开始,一步一步走过来,打官司也不是一件什么高大上的事,我能做到的你也可以,人最终还是靠自己!
法律援助,本是面对有困难,有需要的群体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受司法部门委派,如果是一位有良知,有责任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该尽心尽力为服务对象献计献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争取获得更大的利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为“免费”而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真的对不起自已的职业,也有失于民众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信任,从而涉及影响到整个司法战线的信任危机,而不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了,所以,建立建全司法援助,不是挂个牌子,摆个面子,吸引案子,然后是无钱不为,为而不专,专而不负的拖沓态度,更不要一切向“钱”看,法律工作者(律师)办案需要钱,但法律不是市场买卖,有的诚信、名誉比金钱更重要,为什么英雄、见义勇为者不留名,面对金钱不动心成为人民心中高、大、上的人物,而敛财贪钱者则成为渺小可耻之人就是这个道理。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要坦开胸怀,为需要求助的人民群众服务。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1、针对的是经济困难的的人群,是需要先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
《法律援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法律援助机构经过审查,认为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给予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也有援助的业务范围
而法律援助的范围也有限定:比如追索劳动报酬的,申请国家赔偿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的,追索社会保险和救济金的等,以及一些刑事案件。
现在我们国家实行刑事案件全覆盖,就是说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有辩护律师,这样那些没有钱聘请律师的,***就会指定律师辩护。
1、每个所都有法律援助案件任务
有时候律协会安排每个律所每年要有一定的法律援助任务,否则每年年检的时候会有问题,而为了完成任务,各个所会安排一些实习律师或者刚拿证的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任务。
2、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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