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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扬的律师

  1. 法官不允许另一翻译参与的行为跟他们的裁决观点是不是自相矛盾?
  2. 有人说孙杨应该赶紧换律师,换成美国的大律师,有必要吗?
  3. 孙杨被禁赛8年,已委托律师向瑞士联邦法院上诉,成功可能性大吗?

法官不允许另一翻译参与的行为他们裁决观点是不是自相矛盾?

你在开玩笑吧!两份不同的翻译?天方夜谭,其中一份百分之百是***证词,法庭接受的翻译文本,一定是合格有证及法庭接立的翻译员或翻译机构,亦不会接受两间翻译公司同一份翻译,你讲的只有可能是参与两方自行翻译的文本没有任何法律效用

法庭是非常严肃的地方,每个人的口述都要为其负责,况且国际仲裁委员会的官方语言就是英语,在人家的地盘打官司当然要按照人家的标准执行,所以在仲裁法庭都不会允许证人使用翻译。但是国际仲裁法庭会允许一方当事人使用非官方语言,条件是该方自费提供翻译所需费用

语言翻译也许导致仲裁员不能完全理解孙杨;

孙扬的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孙杨在仲裁法庭听证会上***用的是同声传译,也就是用传译员同步完成相互之间的对话。但是使用传译员的准确度较低,目前世界上最好的传译员也只能达到70%的准确度,相比之下,翻译则可以达到90%以上。尤其是对于中国语言来说博大精深,传译员的准确度甚至会更低。这就导致在听证会上,孙杨的证人裴洋和韩照歧都存在答非所问的情况,尤其是孙杨的母亲,在仲裁员提问时多次答非所问,给仲裁员留下的感觉不够诚实。

仲裁员几个关键问题孙杨方面解释不清楚影响最后结果

仲裁员问:从2010-2018年孙杨接受过若干次兴奋剂检查,之前孙杨只是提出对***样人员的身份质疑,但还是提供了血样,为什么这一次就不配合了呢?关于这个问题不管是孙杨,还是孙杨的医生都解释不通。尤其是孙杨的医生回答是问询韩照歧后得到的结果,这就更有疑问了,为什么之前不问询韩照歧?而偏偏这一次要请示上级?所以我觉得孙杨方面的准备不够充分,再就是孙杨方面的证人可能是由于翻译原因,对于仲裁员的提问总是感觉前后矛盾,或是含糊不清。

孙扬的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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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不可以混为一谈,就拿控方盘问裴洋的问题一样,没有出示证件会不会坐牢?如果国家***检测中心组织对运动员抽血是不是违法行为?裴洋含糊其辞。说白了,证书的意义在于认定一个是否具有这样的能力,而不是***的一刀切,检测者的身份已经确认,从各方面的信息来看,检测者拥有检测能力毋庸置疑,可以对抽血结果负责。如果介意此点,可以事后投诉另案处理

仲裁庭这个严肃的场合,一切都是要***律,讲制度的,翻译是否熟悉法律,有能力把双方的意思传递清楚,翻译失误要承担法律后果!为了避免翻译失误,甚至是许多人同时翻译,比较对照,孙杨随便弄一个人上去,没有签过责任协议书,就不能对仲裁结果负责!

孙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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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不是逻辑,这种行为的目的已经不是想在明面上通过规则赢得官司,而是想拿这种逻辑套法官,煽动舆论媒体,影响判决结果。搞“民意判决”会让司法失去独立性,在国内也是让每个法官都反感的事情。

一个人成为偶像之后,他的人品道德将会被放在聚光灯下,看了这次仲裁的完整视频,只能说控方有理有据,辩方丢人现眼,出庭前双方证据复印件都会给对面,出庭基本常识,盘问要的是事实而不是解释,如何理解事实行为,是仲裁员的事情,上庭前都没人了解培训。北师***律专家明白这一点,没有过多的解释,想拿国内法律条文说事,搞教条主义,但控方律师也不是吃素的,马上拿法律条文具体实践情况盘问,立刻就一问三不知了,也很丢人。退一步讲如果如果此次仲裁有陪审员,判决结果由陪审团决定是否执行,辩方这种表现,这种行为能赢吗?跳梁小丑罢了

为了更好的沟通,法官开始已经同意这位新来的男士接替翻译工作了,但随后又制止了他的加入,其实是因为法官发现这个翻译并没有提前报备登记在孙杨的团队中,甚至孙杨团队的律师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孙杨也没有试图向法庭解释[_a***_]做出请求就让他突然的座到自己身边,然后又自顾自的整理自己面前的资料,做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留下一脸懵逼的众人。

孙杨与世界反***组织的仲裁庭审***已公开,大家可以去找来看看。

孙杨更换翻译人员这个行为,说实话,真的是孙杨做的不好,表现的不好。国际体育仲裁庭的仲裁报告也就关于翻译的问题进行说明。双方在听证会开始前就已经确定本次听证会以英语进行,翻译工作由各方独立安排

我们从庭审的***可以看到,孙杨直接叫了一个翻译人员坐到审判席上,想要作为翻译。仲裁庭对于孙杨的这一举动十分诧异。直接问到,“不好意思,你们现在在干什么?这,这个人,是谁?仲裁员直接表示,法庭不是你想来就来的所以,我不能允许你在这里。这是有规定的,这(口译员)必须是得在之前报备好的,你不能唐突地进入这里。更令人诧异的是,即便是孙杨的代理律师也并不知晓这一情况。

尊重仲裁员,尊重法庭规则,遵守法庭秩序,这是所有审判的基本规则。这种不规则在于国内外所有的审判活动都是一致的。孙杨未经报备,未经法庭允许,擅自叫上翻译人员,这是不尊重仲裁员,不尊重仲裁规则的行为,甚至是会被认为藐视法庭的行为。孙杨在这个庭审中谈到规则,但却做出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这种行为怕是难给仲裁员好的观感和印象。

有人说孙杨应该赶紧换律师,换成美国的大律师,有必要吗?

谢邀!

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不要误解我是在为某律师说话。

本人认为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仲裁程序中所体现出来的孙杨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则以及其律师团队的工作是否偏离了仲裁庭对案件审理的焦点。

在处理一个法律事务中是否需要更换律师,不是根据对方的律师表现的有多精彩,而是看本方律师在处理委托事务中有没有做充分的准备、有没有围绕焦点作出充足的辩护、其他有没有做的有不当的地方。

在孙杨的这个事件中,我们都看到了WADA律师的精彩表现,但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其表现的是否精彩,而是通过其精彩表现维护到的规则。

这个规则是否是仲裁庭审理的焦点,如果是,那么孙杨律师团队的工作是否围绕了这个焦点,没有围绕,就是失职;围绕了,但没有工作到位,也是失职。

看报道,孙杨团队中的刘律师:从美国回来,此前一直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从业时间不长,前年代理孙杨一案时,才做了两三年的律师。另一名瑞士当地的律师:也不资深,孙杨是他代理的第三个仲裁案。

这是想说明什么?

孙杨被禁赛8年,已委托律师向瑞士联邦法院上诉,成功可能性大吗?

孙杨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通过***公布世界反***机构起诉孙杨以及国际泳联听证会结果,孙杨从即日起被处以禁赛8年,但孙杨之前取得的成绩仍然有效,双方可以在15天内进行上诉。感觉主要焦点是两个。一是药检人员资质,第一次裁定认可孙杨团队的主张,认为血样尿样***集资质均有问题。这次wada抗辩,是想证明***孙杨血样尿样***集人员资质与以往历次相同所以没有问题。这个问题的模糊空间似乎确有一些

二是已***血样处理问题。不知孙杨及团队这次在上诉法庭的陈述,是否跟第一次裁定时的陈述有不一致的地方?印象中这次孙杨表示最终砸箱子是保安的行为,与他无关。如果两次陈述没有不一致,问题应该不大。再就是有强大的祖国和中国泳联的支持,胜利可能性很大。


虽然令人惋惜,但是,可能孙杨的运动生涯句止步于此了。

在和一个仲裁圈的大佬(本身也曾是国际体育仲裁庭仲裁员)讨论过这个事情,瑞士最高***多年在一直支持与维护CAS,撤销裁决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孙杨方有结实的证据证明仲裁程序不合法。但以孙杨团队在仲裁过程中的表现来看,我不报期望(整体仲裁策略,翻译问题和举证过程中的问题都让人匪夷所思)。

还有一个很标志性的点,这个国际仲裁的案件,孙杨团队的国内律师是——张起淮。也许从选择中国录是的时间点起,孙杨的运动生涯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这个选择我其实是有些震惊的,国际仲裁本身是非常专业,非常精深的,国际体育仲裁尤其如此,需要长时间 的训练,学习执业经验。然后在这样一个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上,选择了李天一案和王宝离婚案的律师,一个从业生涯没有办理过体育仲裁相关案件的律师,我对这一选择表示非常的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