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基本已经输透了。
纠正一下:上海二中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张恒的上诉请求,郑爽已经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张恒名下财产。
张恒如果还不服,只有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了,翻案的难度基本等同凡人登天(你问能不能赢,那先回答凡人登天可能吗?)。
看了本案(2021)沪02民终74号二审判决书后,我觉得张恒输得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他哪里来的无法接受的勇气?
输在哪里?仔细研读判决书后,我发现除了案件本身从事实和证据上的硬伤,张恒的律师“助攻”也不小:
1、2000万是离职补偿,郑爽要求张恒从原公司离职来帮助郑爽。
3、2000万系郑爽投资鲸谷座公司、鲸乖乖公司的投资款;
5、等等。
判决书和张恒的律师上诉上的内容有差别,有点偏像郑爽。感觉法院不关心张恒律师上诉的内容,一再强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不能相互抵扣,不关心前因后果……一切以证据来说
还有阴阳合同,张恒律师上诉是她有阴阳合同,判决书说是张怂恿郑利用阴阳合同避税,差距大相径庭,感觉偏像郑爽
张恒爆料那么多确实和2000万没关系,即使爆料是真的也会让人怀疑他动机,言多必失还是郑有头脑,会装弱博取同情。
还有就关心张为什么不能***归***,还完2000早再打分红和劳务合同不行吗?
不知道最高院最后会怎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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