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严重失职从题主设问中可以看出是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失职,如果存在,首先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刑法中有两种罪名涉及这方面:1.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2.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当然这两种罪量刑相对较轻;其次,是民事责任,如果孩子伤人了,或者被伤了,就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形,要么担责要么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再则就是道义上受谴责的责任,比如前段时间渭南审理的继母虐童案,生父失联,大家都在谴责他。父母严重失职主要的责任就这些方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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