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真实的离婚原因只有原、被告本人最清楚,因此为了方便案件事实的认定,除必要不能到庭的情况下,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
但是如果对方不来开庭,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掉了呢?未必。我分两种情况给大家分析:
1、如果双方的离婚事由,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五种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双方关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事实又比较清晰明确的,即使对方当事人未到庭,***支持离婚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2、如果双方的离婚事由仅仅是因为家庭纠纷和感情原因,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甚至还有和好的机会,并且双方关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事项又相对复杂,在对方不到庭或者答辩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驳回离婚诉求的概率还是较高的。
最后我想说,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没有离不掉的婚。当然,提前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帮你,离婚问题会更快、更高效的得到解决。
***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我以为此乃令人棘手头痛的问题!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法律规定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到庭视为“撤回诉讼”。
被告不到庭,首先必需确认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绝对的送达!否则,不能开庭!
被告如若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人民***必需重新送达后才能开庭审理。***若被告“下落不明“,人民***必需在《人民***报》上刋登《送达通告》附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七十五天后才能开庭审理。
人民***(缺席)开庭审理后,制作《民事判决书》。人民***《民事判决书》必需送达给被告且签收十五日内生效。如果无法送达于被告,亦必需继续在《人民***报》上刋登《民事判决书》“公告送达“于被告,七十五天后生效。
离婚案件有关“人身权利”,必需慎之又慎矣!尤其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程序上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我以为离婚案件最好不要(被告)“缺席判决”。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既然已经***离婚。就证明被告人知道这事,开庭时不到场就属于违反了人民***的判决的通告。
我有个朋友,男方没离婚就找了个小三,回家还打老婆,明明自己犯错在先,还不让老婆说话,不答应老婆离婚,做到家里红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这样的败类。老婆实在没办法花了三千元***离婚,
第一次开庭南方不到场,南方不可能收不到传票,其实说白了就是个无赖,三年过去了,又不同居,***还是没判决,事情不了了之。
第二次女方又***,还是和上次一样,何况女方还拍了许多被打的照片,当时拿给我看,她眼泪就掉下了,***都没判,告诉我时,我不相信,女的人太老实了,这期间在厦门一所大学在厨房打工。为这事才回来的。
***离婚***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没有挽回余地的婚姻,是可以缺席宣判的。如果原告不到庭就算是撤诉了。当年下午宣判上午还在上班。凑巧上班的地方就在***隔壁,谁也想不到,上午还在上班的,下午就去隔壁办理离婚手续,看来,我是多么日理万机。[祈祷][我想静静]
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其他***,被告不出庭,放弃了自己的答辩权,有可能对原告较为有利。
但是对于离婚***来说,确实比较麻烦。因为离婚***涉及人身关系,一般需要当事人来表达对婚姻关系继续与否的陈述。
如果被告拒绝出庭,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果你没有很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有重大过错,那么法官几乎不会判决你们离婚。
如果在第二次,第三次离婚诉讼中,***有可能在对方拒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我曾代理的[_a***_],对方不出庭,但是***可以联系到对方。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做了电话记录,这也是法官了解对方观点的一种方法。然后法官在判决中写明了这一情况,进而做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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