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地看守所对律所会见都进行了较严格的限制,一般有条件的看守所都实行了视频会见制度。另外,有的看守所要求提供14天轨迹,有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甚至是核酸检测报告。所以,是否完全拒绝律师会见还是有条件的限制会见,可以具体电话联系当地看守所,如果确实不让会见的,也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尤其要做好家属的沟通工作,理解疫情下的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是有会见当事人的权利的。但是由于我国疫情的大面积爆发,尤其是监狱竟然也会成为疫情集中爆发地,让全国都感到震惊。为了维护所有人的安全,看守所、监狱暂停会见是正常的且合理的。但是随着目前疫情的逐渐减轻,各地区逐渐恢复正常,会见条件也逐渐放宽,同时各看守所还***取分时段等促进会见的办法。相信会见也慢慢恢复正常。
基于大局考虑,建议律师等到相关部门通知可以会见的时候再去会见,既对律师本人的安全负责,也对当事人本人健康的负责。
希望对您的问题能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2955.html
下一篇
太原法律咨询收费情况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