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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是由谁启动?
1.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原告可以是个人、企业、其他组织。
2.刑事诉讼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案件:“民告官”,只能由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行为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以该行政机关或者被授权组织为被告向人民法院***。
二、律师在诉讼中起多大作用?
从目前中国的司法现状看,案件多、***人少,一个法官每个要开4-5个庭。怎么能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是对律师工作的挑战。
1.首先,律师应该站在法官仲裁员角度考虑,安全、效率,法官仲裁员的利益所在。
打官司,你不是去讨战对方当事人,而是争取让法官站在你这边,要想让法官站在你这边,你就得先跟法官站在一边,关注特们的利益-尽快平平安安、轻轻松松结案。
我碰到过。首先要回来的唯一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找的律师根本不是律师。国家法律规定,法律咨询是免费的,不可收费。但是有很多挂靠在律师事务所的人,根本没有“律师从业资格证”。只是你先入为主的观念以为他是律师。你可以试试,问他要“律师从业资格证”证书号。如果他说这不是你要就能给你的,你就说,证书号本来就是需要公示的,不是让你藏着的。如果他执意不给,你就可以直接找律师协会了,如果查出来真没有,那不光是他,连他挂靠的律所都可能停牌整顿。到时候他自己会急着找你。
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行业,要不说他是头戴荆棘的王冠!律师被骂,被打都时有发生。当然必须承认的是这个行业良莠不齐,有个别人忘却了职业精神,为了利益而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但是官司该不该打,不能以结果成败而论,关键要进行客观的分析。律师鼓没有鼓劲,也不能仅看表面。退不退费,看两点,一是委托代理合同如何约定;二是看律师有无违反执业纪律。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形,要求律师 律所退费就是不合适的。
题主这问题有点矛盾,律师服务本身和商品买卖就很像,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既然题主都觉得没必要打官司,主动权在你,你完全可以选择不打官司,干嘛还缴纳律师服务费呢。既然已经缴纳了律师费,说明你们之间的委托协议已经达成,既然签订了委托协议,这笔律师[_a***_]一般是不能退的,否则算违约。
大家都不要把律师想得那么坏,在你看来律师什么 事都没有做,是因为***后很多事情你没有参与,可能会决定律师啥都没做,实际上,律师在中途是作了很多工作的,比如去相关部门调取材料、准备***资料等等。
现在的司法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可能有些案件完全等不到开庭,通过仲裁和诉前调解就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但别忘了,许多事情都是通过律师来协调并解决的,人与人之间还是相互信任的好。
明明不打官司你却缴了律师费?有人拿枪逼着你缴的?
什么没做也没干事,你们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谁说律师收费必须要打官司?众多的咨询、非诉业务都可以收费啊……
所以我觉得,我对该问题持三点意见:
题主设置了一个好玩的伪命题,没事干让大家写着玩,反正律师这个群体在社会中是荣誉与骂名并存的。
其次就是题主遇事请了律师,结果因为自己事儿多,整天围着律师转,电话微信不停歇,结果把律师搞得头都大了。
律师是一个很快节奏的工作,平时他们要么收集证据,要么开庭诉讼,要么探讨案情,再就是参与一些培训活动,平时闲下来的时间真是有限。
小编身边有不少律师朋友,这些人平时没事我很少打电话给他们,因为打过去经常是“嘟”的一声就给我挂掉,然后半天不回我,我就明白他们又在开庭……
题主所说的电话不接,估计就是此类情况。
我想说的是,你付费请律师,花多少钱办多少事儿,合同上会约定的明明白白,律师专业干法律活儿的,他们对于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约定的可谓是事无巨细,不会让自己的劳动莫名付出,也不会白白给你跑腿。
没开庭被告己还钱,是否需退还律师费,这个问题要看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协议时是怎样约定的。
一般说来,没开庭之前律师己先行投入了工作,准备开庭需要的有关材料,以及开庭时需要辩论的有关素材等等,己投入大量的精力。现在不开庭了,只是律师不需在庭审中工作了,并不代表律师没有开展工作。要是因不开庭为由让退还律师费显然是不公平的。一般情况下撤诉丶和解丶调解都不退律师费的。不再需要了,不是律师临阵撂挑子了,责任不在律师。如果心里真放不下这点律师费,可以找律师去协商,根据律师付出的多少,看能不能适当退还一点。那种想完全让退还的想法根本就不要有,也别去想,既不合实际也不道德。
感谢邀请
能不能推还是要看委托协议约定,另外还有律师已经为此付出准备工作。
1、律师应该退还一部分代理费用。即使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也明确约定了不予退还律师费用情形,但是从合同法精神关于公平交易角度看,律师并没有完成诉讼出庭等重要任务,全部工作量并没有完成,当然,律师为履行协议付出时间和精力也应该支付费用。
2、当事人应与律师协商解决退部分律师费还事宜。当事人看到律师作为代理人付出的工作努力,对方还钱很可能是因为***的震慑作用,也是律师的价值。律师一方应保持职业操守,体谅当事人,律师职业是神圣的,对于客户口碑很重要,如果想着做一锤子买卖,恐怕业务越来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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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和代理律师如何约定的,如果考虑律师的工作量不大,退部分费用也可以说,如果是律师做了工作,被告才主动履行,就别退款了,还要考虑若今后还要用这个律师,也别再提退款的事了,你别惹毛了律师,他能帮你,也能毁你,说不定掌握你什么材料。三思。
这个要看双方的协议。但如果是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格式条款,律师事务所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而协议内容又免除律师主要义务、排除委托者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如果双方是签订"风险代理",则要看是否有存在无效情形。
参照最高人民***案例,律师"风险代理"无效五种情形:
1.诉讼中是否和解、调解、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风险代理协议的约定,实质上对委托人上述权利形成限制的,该条款无效。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案件风险代理条款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的规定。
3.案涉行政争议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未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双方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无效。
4.协议约定"在律师事务所已提供追加被告或可供执行财产证据的前提下,如委托人私自与被告和解,放弃诉讼或终止代理等,仍按风险代理协议约定的收回额的比例提取风险代理费"的内容,加重了委托人的诉讼风险,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社会公共利益,该条款无效。
5.委托协议条款中***取将律师事务所服务费与追回赃物的办案结果直接挂钩的收费方式,属于刑事风险代理,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
碰到题中所涉情况,还是先积极与律师沟通,争取退回一部分。如果律师费数额特别大,律师又不肯退回的,自己可以好好研究一下委托代理协议,是否可以向人民***提***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会进行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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