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转移保险和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等方面都需要用到这离职证明。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既然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在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就是违法。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投诉处理,并要求给书面回复。
劳动行政部门首先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若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行政部门会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一般要求在几天内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用人单位逾期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将被劳动行政部门以“拒不改正”为由面临2000元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
@和谐劳动关系认为,一个用人单位不会因一个离职证明而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几千块。
其实每个劳动者都可以随时申请劳动仲裁,但问题是能否得到受理。因此,申请劳动仲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劳动仲裁中,以实际证据为准,口头说的效力不大,所以书面的材料证据是最有效的。
2、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的节点,也是看辞退是否实际发生,也就是说要有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如果不给书面辞退证明,而是口头告诉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辞退并不成立,很可能是公司的套路。
所以,如果单位不开书面辞退证明,我们应该这样做!
1、单位不开书面辞退证明,且有没有其他能证明单位辞退你的证据,那么每天就继续正常打卡上班。一定要继续继续打卡上班,如果轻信单位口头辞退而不去上班的话,很容易会被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而且此时贸贸然去申请劳动仲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如果公司取消你的打卡权限,甚至不让你进入公司,那么第一时间打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好能形成书面的投诉受理记录,避免被公司坑。然后根据劳动部门的协调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安排。
总的来说,碰到这种口头辞退,且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的不去上班,一定要继续上班,直到收集到有效证据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时候自己急不得,得稳住,要记住此时公司比你更着急。
一、单位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均要求求职人员提供上家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以便了解求职者在原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已经与上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往往也据此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因此,对劳动者来讲,离职证明具有很大作用,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也有可能阻碍劳动者寻找新工作。因此,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二,用人单位拒不开具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作为劳动者如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自身存在经济损失,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其主张也难以获得支持。
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得到司法裁决的支持。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拒不开具离职证明,致其无法重新就业并发生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合理确定。有较多的法院[_a***_]案例支持了劳动者的主张。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规定单位的义务。拒绝履行的,违反法律规定。
二、要看你得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做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主要用于,转移社会保险和再次就业。
三,你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先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可能会影响失业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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