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回答。#提问律师天团#如果辩护律师确信被告是有罪的,那这时他要如何为被告做无罪辩…其实这个问题早就已经显而易见了,律师已经走了,指定律师朴槿惠根本就不见。朴槿惠现在该做的就是否定加反击,不做无效地回避。其实文在寅篡改文书就想嫁禍朴槿惠。文在寅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企图牵着朴槿惠的鼻子走,朴槿惠已经不再被动沉默,而是要绝地反击,主动反击!
视不同情况而定。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依法独立发表,不受委托人、被告人的意志左右,律师的无罪辩护也不影响定罪量刑,只有被告人不认罪才会影响量刑。因此,成孰的律师往住让被告人认罪,而自已作无罪辩护。可以看出,律师自责仅有一种情形,即被告认罪,怂恿被告不认罪,与自已共同作无罪辩护。
无需自责。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因果的。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是需要我们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事实判断的。
首先有罪之人的结论是谁给出的?在未经法院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
在进行价值判断时,我们从内心确认某个人有罪,但这不是司法的最终确认。因为司法确认需要我们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
刑事辩护人在接触完当事人、阅完卷宗后,是否具有可辩护的空间,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和家属。如果有可辩护的空间,那么就说明这个案件从实体或者程序两个方面哪个方面存在问题。
而刑辩律师将有问题的案件推翻,是最大的保障***,更是司法的进步,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成为恶法的牺牲品。
“对于朴素的、相信凡事都要凭“天理良心”的中国老百姓来说,程序正义如果不导致实质正义,那就是虚伪的,甚至一钱不值。”
无需自责,律师实际上就是花钱雇来为当事人讲话的人。要最大程度的让维护你的“利益”。
和法官不同,如果律师把一个死刑犯辩护为无罪,那么他将名扬天下!
所以,律师也不是正义的。不过也不要痛恨他们,这是他们的工作。
无罪和有罪是由***依据法律和程序进行判决的,不是你“”先入为主”,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也有接受审判的义务!!!!!
而不是你的脑瓜“觉得”他有罪,于是,就有罪。那我还觉得你这个网名取得有罪,应该判死刑嘞!!!行不行??
律师的职责就是以法律为依据,实事为准绳的前提下让委托人减轻或免于处罚。如果律师为利益颠倒黑白,正非不分,那他已丧气基本的职业道德,但他不会自责,因为他这么做早己丧失职业底线,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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