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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离婚诉讼法案例

  1. 离婚案件官司该怎么打?

离婚案件官司怎么打?

离婚诉讼,分两种情况

一、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1、书写诉状陈述离婚请求事项。包括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承担财产分割诉讼费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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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所说的事实和理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结婚证、***、户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等等。

二、被告答辩。1是同意离婚。2是不同意离婚。

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婚姻问题,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围绕婚姻问题,应提出符合离婚条件的理由。财产分割,应积极提供财产内容,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过错,有证据的话,可以多分财产。为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提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主张。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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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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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就是利益,对于许多准备离婚的人士来说,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讨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能否继续走下去,意义已经不大了,之所以无法达成协商一致,主要还是利益的之争,一方不同意离婚,多还是为了争夺抚养权或者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面对诉讼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多数情况下,法官不会直接判令解除双方夫妻关系,除非涉及婚姻法规定的哪几项,涉嫌黄毒黄的恶习,难以改变。或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而且实践中多数离婚都是按照“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一条走的,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能拿间接证据证明,其他的对普通公民来说,收集起来实在太难。

如果不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就直奔主题,夫妻财产分配问题,这个需要列明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虽然有法条,但如果看法条能够解决问题,那最高法也没有必要出那么多的司法解释了,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是应当咨询律师处理,毕竟比起共同财产来说,[_a***_]永远只是九牛一毛。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家庭也比较简单,直接是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就好,如何举证,网上也有许多攻略,但个案都有其特殊性,建议也是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好,双方哪一方找了律师都会占据一定的优势,如果都不找,那就听法官的,话说回来,诉讼如打仗,两军交阵还是充分准备的比较好。

问题比较笼统,简要从两个方面说一下,你提出离婚或对方提出离婚。如果是你提出离婚首先要在诉状中说明因何原因造成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感情是否破裂是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法定理由),最好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提出诉求。如果对方提出离婚而你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你就应当在答辩状中从感情基础和婚后双方感情并没有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是有和好的愿望和可能等方面予以辨解,并提供证据(如夫妻生活中相互关心的事例,浪漫的生活照等);如果自已不想离婚就不要说对方的不是,最后祝你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