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合同签定双方应在公证、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作为装修人首先应准备好《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和《***》;其次装修公司应提供装修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和《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并应加盖企业公章及抄件人签字(每年二季度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对其企业营业执照、装修企业资质登记证书进行审核。合格者,审核部门在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房屋装修的合法性和合同的真实性。
一、确定合同的份数:正本一式两份,合同签定的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般三份,装修市场一份,装修施工队一份,物业公司(房屋管理部门)一份;如以委托家装监理应再增加一份供监理公司参照监督管理家装施工用。
二、合同专用条款的签定:合同文本第一页装修人首先应将发包方内容全部填写齐全;其次,承包方装修公司在填写时必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施工队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填写清楚齐全。从而保证合同的严肃性。
合同中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内容及做法要详细,特别是所有与建筑结构面直接接触的木制作连接面应做防腐处理,***用木龙骨吊顶必须做防火处理;预埋PVC电线管连接处应***用专用密封胶连接,连接处必须牢固严密等。装修工程承包方式在***用合同中1.3第二种形式,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时,乙方供应材料附表中材料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环保标准必须注明;甲方供应材料附表中材料的供货时间应约定清楚。第三条施工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交付时,应有装修总体效果图、各房间制作安装物平立面施工图(必须注名尺寸)。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写除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地方住宅装修质量施工验收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第十条工程验收及保修,工程验收应分为1.原材料进场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基底、预留、预埋、卫生间防水、水电管线、龙骨、衬板、基层),3.饰面工程验收,4.安装工程验收,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建设部规定保修期应两年。
三、合同签定后应到建材市场和物业公司(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2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