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更有利,不能一概而论。需围绕诉讼目标是什么?是代表原告还是代表被告?
不是简单的依据事实是怎样,就怎样说的问题。民事类案法官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
举例来说明,
1. 法官询问,被告到底同不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可能关于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就不会涉及。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达成一致,那么关于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必然会做出处理。孰轻孰重?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承担相应的后果。
2. 法官询问,对共同的房产价值进行协商确定?我们回答的房屋价值是还是高于市场价?如果己方对于争取到共同房产的所有权有十足的把握,那么需要折价现金补偿给对方,这时对房屋价值确定一个比较低的价值对己方有利。反正可以倒推。
3.法官询问,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到底是多少?极大可能是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工资水平较高,对孩子争取孩子抚养权可能有利。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如果争取不到孩子抚养权会按照自己工资的20%—30%支付抚养费。
什么是事实?有时,事实是模棱两可的。甚至有证据显示的也不一定就是客观事实。法官询问的很多问题都是有逻辑以及法律后果的(俗称的挖坑)?
我们普通人真的了解法官询问的目的吗?所以庭审的经验,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当然律师也分为很多种,道理千万条,经验千万道,律师为己方利益服务,敬业勤勉,解决问题才是王道。
第一,先说观点,如果你执意想离婚,肯定能够离得掉,只是时间会久一点,财产利益会放弃一些。
第二,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挽回可能。感情破裂的标准有:重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有赌博或***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严重家庭暴力,严重生理疾病等。
第三,除了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而且上述条件需有证据证明,如***、***,最强的证据乃是公安机关处罚的法律文书。一般意义上的出轨如果没有捉奸在床的实锤,仅仅是举止亲密的照片视频,开房记录,并无任何证明力,***不会判离。
第四,离婚的程序。由于离婚的条件比较狭窄,且证明标准超出社会一般人的举证能力,故首次起诉离婚,***一般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此时,需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之诉,大概率就会得到***支持。
第五,关于对方耍无赖,以本人执业经验来看,主要表现为拒不[_a***_],恶意转移财产,争夺抚养权等。以上这些耍无赖的手段,法律均可规制,只是司法程序比较严谨,耗时费力,但正如开头所讲,只要你执意要离,肯定离得掉,只是麻烦些罢了。
第六,依本人愚见,碰到无赖就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否则无赖会更加有恃无恐。特别是婚姻这件事,必须战斗到底,否则等待你的将是下半生的噩梦。
以上。上海滩小律师的一点浅见。
离婚的方式只能是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即使男方的舅舅是***的领导,你的闺密还得***。也许正是因为男方有这样一个舅舅,才会在你的闺蜜前装得有恃无恐。
其实,即使男方有个这样的舅舅,也不显得这舅舅一定会帮助外甥,说不定这位舅舅也很讨厌这位外甥的所作所为呢。更何况这位舅舅即使要帮外甥,在公众面前也只能申请回避,不敢在其他的法官面前明显表示出“***”。更何况女方都已退到了净身出户了,还有什么顾虑的呢?
一句话,你闺蜜在协议离婚无望的情况下,只能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说,不起诉,离婚无望;***离婚,有可能圆满她的愿望。正如一个人,不去做某件事,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做;只有去做了,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
是这个理吗?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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