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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死亡

  1. 土地合同不在一起,户口和土地确权后在一起,老人去世会被收回?
  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死亡如何处理?

土地合同不在一起,户口和土地确权后在一起,老人去世会被收回?

很高兴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和您解释一下承包地的一些相关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取家庭承包方式。

合同当事人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的规定,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受法律保护!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之规定,自从您和您的父亲户口在一起,土地确权后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应该有您的父亲、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并会重新签订一份一般以村委会甲方、户主为乙方的土地承包合同。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之规定,即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得收回当事人的承包地。

合同当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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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即只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方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否则属于违法

综上所述,乡里要收回您的承包土地必须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违法!另在土地进行确权后,应当以土地确权时签订的承包合同和确权证为准!

合同当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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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都归村集体所有,不论农村房产、林地、荒山荒沟等等,土地三权分置后,每户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如果你不想种,那谁种经营权就是谁的,所以人死了之后,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安排处理

1.土地确权在法律上是一个合同鉴证行为,并非是一个物权确认行为。这一点和房产证在法律概念上有很大的区别!2.老人去世后是否收回土地,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这里的集体是指村、乡镇组织;3.综上分析,乡里可以以19***年的土地合同收回去世老人的承包土地,并不一定以确权证上的确权为准。4.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并非以户口本为单位。19***土地合同承包人应该是你家老人,如果后面没有重新签承包合同,而仅仅在2018年进行土地确权,程序上、实体上均存在瑕疵,你可以向乡镇反映,主张自己的权益。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和您解释一下承包地的一些相关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取家庭承包方式。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的规定,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受法律保护!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之规定,自从您和您的父亲户口在一起,土地确权后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应该有您的父亲、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并会重新签订一份一般以村委会为甲方、户主为乙方的土地承包合同。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之规定,即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得收回当事人的承包地。

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即只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方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否则属于违法!

综上所述,乡里要收回您的承包土地必须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违法!另在土地进行确权后,应当以土地确权时签订的承包合同和确权证为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死亡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本律师办理工伤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1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导致死亡,这种情况下属于因公死亡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2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

第3。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必然的法律关联性。只需要劳动者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自动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用工行为,而不必是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认定工伤就应先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举证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有管理行为、有发放工资、考勤等情形就是关键。